政府撥更多資源的原意是想推動足運,但着重成績,之後起用更多入籍兵出戰國際賽,如沒成績就很難交代。要成績還是提升整體實力?這幾年入籍兵少,實力似不及以往,幸好年輕球員開始接上,其實可早點接。10年花很多錢發展足球,但成效不顯著,因沒長遠目標。
職業隊架構確實較以往清晰,分工分得較以往仔細,球隊專業,這個層面上是各會也有改善。水平難比較,現今世界足球已很少像美斯一個扭幾個,打整體性為主,個人能力不及以往,體力有進步,但與鄰國比較仍慢很多,以往對中華台北、關島及菲律賓等容易贏,現在差距不大,對手沒職業聯賽也可提升水平,這方面要反思。
政府無心解決問題
職業球會營運實際上很難,近年有球隊搞1、2季便退出,政府要協助職業足球引入商業贊助,退稅優惠是其中一個可行方案;當然球會應該是自行物色贊助,但又不是想像般容易,如政府有些稅務優惠,就可吸引大公司投放資源在足球及其他體育上,對社會及體育界也有好處。但每次問政府,都完全不知官員回答些甚麼,問他如何幫助球會,只說已撥款千萬予足總。其實政府有沒有想過,撥款是給足總,完全不關球會及球員的事。
球員是與球會簽約,球員不是足總支薪,政府撥款給足總,球會與球員完全未受惠,他們好像不知球會與球員需要甚麼,這些計劃實際完全解決不到問題,像調整職業隊訓練節數,每區撥真草場予港超隊訓練,其實不是很過份的要求。有幾百萬人上街反對的事,政府都照做,其實一切看政府有否決心解決。
青訓人人有責,認可足球學校可與地區合作,可以早些讓小朋友接觸正式足球訓練,只要政府行個方便,可以提早在3至4歲便開始受訓,其實給政府建議,今天ok,明天便可做到,這些建議不是興建足球中心,將軍澳足球中心是我剛入選港隊時已談的計劃,但到我差不多快退休才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