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周六起,入境前14日曾在內地逗留人士須接受14日強制檢疫。港人周小姐2月8日由台灣返港,如實申報自己1月27日曾到訪內地,結果被強制檢疫14日。她投訴政府檢疫措施粗疏,檢疫職員誤以為她姓陳,其後承認可能輸入資料有錯;她亦對檢查方式感冒犯,有天剛起床便被要求用WhatsApp視像通話核實位置。
周小姐變CHAN女士
周小姐原定2月6日返港,但因為航班被取消,改為2月8日返港,當日職員在關口前呼籲近日曾到內地須申報,她如實申報1月27日由內地返港,被衞生署人員要求強制檢疫。她1月底已由內地返港,至今無病徵,認為自己屬於低風險一群,現制度下卻要留在家中檢疫至2月21日,惟其他2月6日、2月7日從內地返港人士卻毋須檢疫,她對政府檢疫政策感到失望。
周小姐指,當局進行「電話檢疫」時,檢疫職員以「CHAN先生/女士」稱呼自己,她多次重申是姓周,職員稱要更新資料,其後職員承認可能是當初輸入資料出錯。檢疫人員又要求視像通話核實她是否留在家中,但當時周小姐剛剛起床,情況非常尷尬。
她指,檢疫職員聲稱其手機鏡頭被遮蓋,換言之她無法見到職員樣貌,卻要將家居環境、樣貌展示給對方觀看;周小姐最後只分享WhatsApp實時位置核實。
據悉,受檢人士會收到一份健康檢查紀錄,必須每日量度體溫兩次,亦要用剔號記錄有否出現咳嗽、流鼻水等病徵。而政府亦會派發一份家居檢疫人士指引,要求受檢人士住在通風良好的單人房間,與其他人盡量保持一米距離,每星期至少徹底清潔家居一次;亦不可出門棄置垃圾,須包妥垃圾待政府職員上門收集。
衞生署發言人回覆,根據2月8日凌晨零時起生效的香港法例第599C章,所有到港日前14日間曾在內地逗留人士,不分國籍和旅遊文件,必須接受14日強制檢疫,衞生署發出強制檢疫令時會核對該人士的個人資料。旅客若從內地以外地方到達香港,並被相關部門人員發現到港日前14日曾在內地逗留,相關部門會將個案轉介衞生署跟進。
■記者潘柏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