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該如何協助檢疫? - 馮睎乾

警察該如何協助檢疫? - 馮睎乾

昨天鄭月娥洋洋得意報告,自二月八日起「強制」大陸入境人士進行十四天檢疫後,跨境人流大幅減少,入境者九成是香港居民,每日入境的大陸人只有五十多個。「入境人流已經非常有限,再提出封關的要求已經冇乜意思。」她說。

哈,按同一邏輯,也不妨說:「行政長官能夠做的事已經非常有限,再要求她下台已經冇乜意思。」無怪乎她不履行選特首時的諾言,即使主流民意認為她無法勝任,也拒絕辭職了。原來因為「冇乜意思」。然而香港不封關,還有很多「有意思」的事可做。據特首引述的數據,香港現有二千多人需「強制檢疫」,大前天就發現九名港人離開指定地點,兩人失蹤,警方已發通緝令。留意:那天「發現」九人違反檢疫令,不等於實際上只有九人犯禁,而是等於一天「至少」九人犯禁。政府顯然要調派更多人手,來監察被檢疫的人,尤其是某些「高危人士」。

每日五十個大陸人,一月即千五個。為什麼寧願隔離十四天(如遵守),他們也要巴巴的跑來香港?其間他們真的會規規矩矩留在室內?疫症的高峰期,很可能在一個月後出現,現在香港已有足夠的計時炸彈,如果政府還繼續入口流動生化武器,後果真不堪設想。

鄭月娥說,強制檢疫人士必須自律,當局也會加強監察。好,如何加強呢?其實《警隊條例》已提供標準答案。《警隊條例》明明白白列出香港警察職責,共十八項,其一:「協助執行任何稅務、海關、衞生、保護天然資源、檢疫、入境及外國人士登記的法律。」

既然越來越多人需要檢疫,清閒的警察就大派用場了。每天突擊巡查所有(是所有)檢疫人士,廿四小時看守隔離營,應該是警察例行公事。此外,每天入境的大陸人必有一些屬於高危人物,若非來自疫區,就是懷疑自己染病,暗中計劃來港就醫。警察有義務全日看守他們,以免這些人潛入社區播毒。

協助檢疫乃警隊天職,且有法律明文規定,不容拒絕。警察能夠做的抗疫工作還有很多,要求他們親身落場,協助實施強制檢疫,我認為非常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