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車遇「放蛇」四司機被捕

白牌車遇「放蛇」四司機被捕

【本報訊】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昨日於區內進行打擊白牌車行動,派喬裝警員出動共拘捕四名司機(24至59歲),涉嫌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以及駕駛汽車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被捕四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3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涉案車輛涉改裝被扣查

該四輛涉案車輛均懷疑被非法改裝,涉嫌違反「道路交通(車輛結構及保養)條例」,已被扣查檢驗。

警方表示,昨日早上派員喬裝乘客租用三輛私家車,分別由荔景、西貢及烏溪沙前往機場,三名司機分別收取車資450元,380元及450元。另一名警員喬裝乘客,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租用一輛輕型貨車,由荃灣前往火炭,車資為130元。當車輛抵達目的地後,警員隨即表露身份將司機拘捕。

警方強調根據香港法例,經營白牌車一經定罪,首次定罪可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而沒有第三者保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三年不等,車輛並且會被吊銷牌照及被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