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聖節襲警案撤控 青年斥濫捕濫告「不會被嚇怕」誓再上街

萬聖節襲警案撤控 青年斥濫捕濫告
「不會被嚇怕」誓再上街

【本報訊】去年萬聖節適逢8.31警察無差別毆打市民事件兩個月,大批市民到太子港鐵站及旺角警署一帶示威,要求警方交代8.31真相。三名年輕男子在現場附近遭警員截查,其中兩人被搜出藏有疑似汽油彈及鎚子,另一人則被指在警方追捕過程中襲擊警務人員。案件昨再訊,控方撤銷起訴被指襲警的青年,但無交代理由。青年表示,自從被控告後,「出街有啲驚,驚再次無啦啦畀人拉」,批評相關機構「有少少濫捕濫告」,但他說,不會被嚇怕。

被告梁卓楠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同時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並給予控辯雙方三個月時間商討訟費金額;若不能達成共識,則須於區域法院評定訟費。辯方透露,將會索償逾三萬元訟費。

去年萬聖節,大批市民蒙面上街抗議《禁蒙面法》兼要求徹查8.31太子站事件。

被指揮動手臂襲督察

報稱店舖管理人的被告梁卓楠(22歲)在庭外回應記者指,不會就本案提出民事索償,「唔想攪咁多嘢」。梁又指,保釋期間須遵守晚上11時至翌日6時的宵禁令,並須定時向警署報到,「家人有擔心,打多咗電話畀我,11點前會打畀我,睇我返咗屋企未」。他說不會被嚇怕,若有不反對通知書集會遊行他便會再上街,

梁原本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去年10月31日在上海街襲擊警務督察X。據早前庭外了解,梁被指當晚被警方驅散人群時逃跑;警員上前追捕期間,梁被指揮動手臂襲擊督察X。督察X追捕時曾仆落地,皮膚擦損。

同案另外兩名被告學生李開正(22歲)及廚師張晉劻(20歲),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李涉當晚在雅蘭里和鴉蘭街交界藏有五支汽油彈,張涉在白楊街藏有一個鎚和一支載有易燃液體的玻璃樽。張另被控身處非法集結時蒙面。

反修例運動以來,控方多次並未交代原因下撤控,惟多名被告無辜被羈押多天,或白白遵守多項保釋條件。理論上被告獲撤控後可以控告律政司,循民事提出索償,但條件是要證明控方連基本證據都欠奉。
案件編號:WKCC41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