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疫情或成申保釋理據

律師:疫情或成申保釋理據

【本報訊】究竟法庭是基於甚麼理由去決定是否批准被告保釋?律師陳惠源指法庭會評估所有因素,包括年齡等被告個人背景,控方證據強弱亦有影響;另一申請保釋理據是羈押時間已接近潛在刑期,若法院因應疫情押後所有案件的情況長期持續,還柙被告或許能使用此理據,不過難以應用於暴動、爆炸品等刑罰重的案件。

「政府何不信自律不潛逃?」

法庭通常鑑於被告潛逃風險高、有機會再犯法和潛在判刑重等原因,拒絕讓被告保釋。陳指出,控方證據強弱亦有影響,以爆炸品案為例,如果控方遲遲未能交出化驗報告證實化學物是爆炸品,便可能增加批准保釋的機會。

不少反送中運動被告都不獲准保釋。陳指律政司對抗爭者每每反對保釋,相比近日政府要求經內地入境人士自律隔離「講個信字」,尺度明顯不一,質疑何不強制隔離,或信抗爭者自律不潛逃。他指病毒已在港人傳人,「如果止暴制亂係好緊要嘅要求,我哋𠵱家講緊防疫保命,唔重要咩?」他並指警方針對年輕人,藏有豬嘴濾罐便動輒拘捕,態度「喊打喊殺」,反問警方會否重兵監察隔離人士,會否調查懲教口罩疑不當流出,包括有人用警車交收口罩一事。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