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償須證控方欠基本證據

索償須證控方欠基本證據

【本報訊】案中被告被還柙了72日後,控方沒交代理由一聲撤控了事。有大律師指出,理論上被告獲撤控後可以控告律政司,循民事提出索償,但條件是要證明控方連基本證據都欠奉。

大律師潘展平舉例指,若某人被警方搜出身藏一包白粉,警方和律政司當然有理由起訴他,即使日後發現被告不知道該包是白粉,也不能說欠缺基本證據。

控方無解釋撤控理由

控方未有解釋本案撤控理由,一般而言是由於證據不足。潘展平指出,控告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自然要證明物品是「攻擊性武器」,有些物品如開山刀,本身就是武器,有些則要視乎用途;彈弓可以用於玩樂,籠統而言未必是武器。

此外,控方亦要證明被告做過某些行為嘗試去管有武器,例如是他親自或指示他人訂貨。

潘指速遞包裹可以指定任何人收件,理論上可以是有人故意送東西整蠱別人,倘若找不到證據指被告參與訂貨,而被告又從沒承認,則指控就未必成立。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