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送丫叉上門 告藏械終撤控大學生無辜還柙72日

警送丫叉上門 告藏械終撤控
大學生無辜還柙72日

【本報訊】警方去年假扮送貨員,送遞由海關截獲內藏丫叉及彈珠的包裹,疑是收件人的留學美國大學男生事後被捕,並控以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罪。男生早前提堂並遭拘押72日後,控方昨向法庭申請撤控,但沒解釋原因。雖然男生牽涉另一宗被指襲警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的案件,但該案他獲准保釋,故他昨可重獲自由身候訊。

本案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指徵詢法律意見後,決定撤銷起訴,但無解釋原因,同時申請將涉案的丫叉和彈珠等證物充公。辯方沒反對,但申請訟費,並要求押後交由原本處理本案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押後案件至4月22日,並下令雙方在指定日期前呈交陳詞、回應及案例。

負笈美國升讀大學的被告趙駿賢(22歲)原被控去年11月27日,在秀茂坪南邨某單位內企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三副丫叉及六包彈珠,意圖作非法用途。

母親簽收曾被捕

控方原本對被告的指控是,海關於去年11月26日收到從美國寄往被告寓所的包裹,發現內藏丫叉及540顆彈珠,將包裹交由警方處理。假扮送貨員的警員送包裹,當被告母親簽收後即場拘捕。警方待被告因另案往警署報到時拘捕他,最終僅起訴被告一人沒檢控其母。辯方在案件首次提訊時透露,被告於美國讀書時有以彈弓狩獵的興趣。

至於被告牽涉的另一宗案件,早於本案發生。他被指去年11月11日在灣仔襲擊一名警長,及在伊利沙伯體育館外管有胡椒噴劑及伸縮警棍,被控襲警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該案翌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被告獲准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各一萬元保釋,其間須守宵禁令及禁足灣仔區,並須定期往警署報到。

警方趁被告為此案到警署報到時將他拘捕,並於同月29日帶上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申請保釋但遭裁判官羅德泉拒絕,同年12月31日向高院再要求保釋,亦被法官李運騰拒絕。

東區法院的案件於上月21日再訊時,控方將被告原面對的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改控刑罰較重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並加控一項相同罪名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此案3月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案件編號:WKCC44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