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武漢肺炎患者增至26宗,特首林鄭月娥日前聲稱「政府有需要採取更嚴厲措施,同市民一齊盡最大努力把疫情減慢」。原來所謂「努力」是指接受檢疫人士的自律能力。政府昨公佈內地入境人士強制檢疫措施,受影響港人及內地人可在自己或親友家中自我隔離14天,毋須佩戴電子追蹤手環,當局只會突擊抽查確定檢疫者有否遵從規定。措施今日起實施,專家批評力度不足,今凌晨一班北京來港旅客在機場受訪,即凸顯檢疫假強制的情況。
記者:麥志榮 陳沛冰
踏入凌晨約二時,第一批強制隔離措施生效後抵港的旅客從北京到達香港機場,一位中年男子在入境大堂受訪,表示從北京來港工作,他稱從航機步出後需要測量體溫,獲派發一些表格。本來其航班應在午夜前抵達,惟航班延誤,變成措施生效後才到達。
對於港府的抽查措施,他指還可以,拒絕透露姓名的他表示會一個人在居所接受隔離。至於隔離期間沒有24小時監察,他覺得沒有問題,認為沒有需要使用電子手環之類,把大家當成犯人一樣,「港人的素質這麼高」。
靠電話聯絡突擊上門檢查
政府在措施生效前約六小時才公佈執行細節,政務司長張建宗昨在記者會表示,行政會議召開特定會議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訂立附屬法例,規定由今日凌晨起,從內地入境的人以及14天前曾到過內地再經其他地方抵港的人,包括港人、內地人及其他國籍人士,都要強制檢疫14日。新措施目的是防範於未然,接受強制檢疫者並無病徵,亦非與確診者有緊密接觸,比其他接受檢疫隔離者風險低,所以檢疫主要以自律方式進行,希望檢疫者本着公民責任充份合作。
食物及衞生局長陳肇始及副秘書長鄭鍾偉表示,所有由內地入境本港人士將接受量度體溫,確定沒病徵後會收到衞生署發出的強制檢疫令,簽證期不足14天的旅客將被拒入境。入境人士須申報在港住址,可以是自己的家居、親友住所或酒店,無法提供香港住址的人將被送至政府特設的禁閉式營地檢疫。
可提供住址的人可自行乘搭公共交通工具離開,並須於兩小時內到達申報住址進行家居檢疫。當局會透過電話聯絡被檢疫人士,衞生署與警方會突擊上門檢視,確保被檢疫人士在住所內,檢查在首天會特別緊密。
鄭鍾偉表示,家居檢疫者任何時間都不可離開指定居所,每天須戴口罩及填寫體溫等資料呈報衞生署。同住的親友家人可自由活動,代檢疫者購買必需品,但不能邀請親戚朋友到住所聚會;獨居者可向社署求助。由於健康風險低,強制檢疫者毋須戴電子追蹤手環,但如果被發現違反規定或曾離開住所,或會增加額外檢疫條件。
違例可罰款2.5萬元囚半年
律政司長鄭若驊指受強制檢疫人士在14天內禁出境,警方有方法追蹤及逮捕逃離住所的檢疫者,違例最高罰2.5萬元和入獄半年。為防止新型肺炎患者求醫時隱瞞病情,政府同時修訂規例,禁止病人向醫生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資料,包括去過的地方、病歷和接觸過的人,違例者可罰款一萬元和入獄半年。
一直倡議全面封關的港大感染及傳染病中心總監何栢良指,新一輪措施力度不足,未能達到等同封關的效果。他形容強制隔離的行政安排是有名無實,很大程度依賴相關人士自律,容易出現漏洞。感染及傳染病專科醫生曾祈殷表示,按照家居隔離慣常做法,接受隔離人士應盡可能獨自留在住所,不可離開之餘,同住家人亦要搬離。他表示不理解政府邏輯,因若由內地回港人士有感染風險,則不應與同住家人接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