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位城巴車長為保障自身及乘客健康,貼出「上車前必須帶口罩」告示,卻遭上司訓斥,拒讓車長繼續實施。有大律師認為,根據法例車長能以公眾安全着想為由,向乘客發出拒絕讓其上車等指示。
城巴車長陳先生(化名)向本報稱,為加強對乘客、自身健康保障,上月自行貼告示要求乘客戴口罩,如乘客拒絕則請其離開。他指有乘客讚賞其做法,惟實行不足兩日,反遭城巴管理層召見及訓示。
法政匯思召集人、大律師李安然指,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車長能因公眾安全而向乘客發出所需指示,如要求戴口罩才能上車,倘乘客不遵從有機會觸犯該例,最高可罰款2,000元。新巴城巴回覆時沒回應相關個案,指據現行法例公司沒權力要求乘客戴口罩。運輸署則指,根據《條例》,車長如有合理原因,如相信乘客患傳染病或接觸性傳染病,可拒絕該乘客上車。
■記者李思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