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回港 司機須庭外應訊

內地回港 司機須庭外應訊

【本報訊】去年8月4日有網民發起將軍澳遊行,有車輛聯群集結馬路,當日一名中港貨車司機被指危險駕駛及抗拒警務人員。案件昨提堂,由於被告不久前曾到訪內地,警方認為他不適合入法庭應訊,被告遂於法院大樓外等待,由辯方律師代為向法庭申請保釋,最終獲批。

一名被控危險駕駛的中港貨車司機因曾到內地,警方認為他不適合入法庭應訊,遂於法院外由辯方律師代為申請保釋。

涉去年「和你塞」 被控危駕

被告陳偉傑(37歲)被控一項危險駕駛,案發為寶琳路北路及寶順路交界迴旋處。他另被控一項抗拒警務人員罪,指他在寶豐路抗拒執行職責的警長53457、高級警員52849及警員15979。

控方表示,得悉被告剛從內地回來,故未有入庭;同時要求將案件押後至3月16日,以等待律政司意見。辯方律師文浩正亦指,為顧及公眾安全不建議被告進入法庭,承諾向法院外的被告轉達保釋條件。據了解,被告因工作關係近期曾接觸內地人及到訪內地,他沒發燒或咳嗽等症狀,但警方建議他不要出庭。裁判官准被告以現金一萬元保釋,其間不准離港。

據悉,案發當晚上址道路上有車聯群結隊,被告駕駛私家車並於迴旋處時停時駛,警員截停被告但被告駛走車輛,其間車輛被指撞到警員的手,警員又指制服期間被告掙扎。
案件編號:KTCC13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