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昨宣佈就企業版同股不同權(WVR,W股)開始為期三個月公眾諮詢,並提出資格規定建議,為港交所自2008年推遲諮詢後首次;建議包括WVR企業受益人必須是創新產業公司,或具備這方面業務經驗、曾投資創新產業公司或對其有貢獻的紀錄;其必須持有上市申請人至少10%經濟利益,及最少兩年積極參與管理或業務。
Webb:為個別企業度身訂做
公司須證明其在上市申請人上市時,擁有及營運讓上市申請人受惠的「生態圈」。門檻方面,WVR企業受益人要在聯交所或合資格交易所作第一上市;市值至少2,000億元;符建議規定享不同投票權公司,或其全資附屬公司;公司上市時市值佔其WVR企業受益人市值比例不得逾30%。此外,WVR企業受益人須設時限日落條款,不同投票權有效期不超過10年,其後可經獨立股東批准而續期,每次不超過五年。
信永中和合夥人盧華基預料,此舉會加速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來港二次上市,在企業版同股不同權掛牌。獨立股評人David Webb回應傳媒查詢時質疑,諮詢是為大型科企分拆子公司、將持有股權降至30%後,仍保留主要投票權鋪路,更指此舉是為阿里巴巴(9988)分拆螞蟻金服度身訂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