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
「相比走不出旺角而被捕,我更恐懼死在這裏。」魚蛋革命抗爭者Lion回到現場,記憶中閃着人們群起擲磚、縱火的畫面……歷史一直在重演。
Lion走到西洋菜南街的藥妝店外,指着地下的磚頭說:「法庭就根據我現在身處的位置,控告我第一條刑毀罪。閉路電視拍到是三時二十六分,控告我掘磚。」Lion身陷囹圄四個月,出獄翌日即到旺角逛走,「對那天發生的事,我從來沒有後悔,無所動搖。」
初一和理非 警暴激發對抗
Lion視當晚為「公民抗命」,但成為勇武派卻是意外。此前的他,更像一個和理非,曾力撐外傭居港權,因阻愛港力遊行而被控非法集結;後來加入職工盟,曾任其屬會的秘書。問他是否政見傾左,Lion激動辯解:「沒有說左不左。我只是關心勞資議題,外傭為香港貢獻那麼多,為何沒有居留權?」
他並非本土派的追隨者,只是一個不信大台的獨立派。那夜凌晨,穿藍色外套的青年衝擊警方防線;他則穿便服,在漆黑的內街撬磚頭。他強調是為了撐小販,沒想到連番遇上變故:先是一架的士失控,在朗豪坊對出撞到小販檔旁的伯伯;後來警方到場為食環人員護航,驅逐小販,還施放胡椒噴霧,引來警方與本民前在砵蘭街對峙;當他打算離開,突然聽到身後一聲槍響。
「那時覺得開槍很恐怖,回過頭去看看發生甚麼事。」這一下回頭,改變了Lion的一生。他不能容忍警暴肆虐,聯同場上的陌路人,到銀行中心附近,準備下一步行動。殊不知,警方早在附近設下陷阱,「就在地鐵站旁的縫隙,約六、七個便衣警突然撲出來,把幾個人按在地上。」Lion見狀逃走,「有班警察失控,用胡椒水劑,見人就噴,揮動警棍與長盾,沿途一路殺過來,人們惟有撬磚、掟磚,是為了還擊。」不幸地,他在一條街以外的找換店前的撬磚行動被天眼攝下,成為日後的呈堂證供;後來,警方上門逮捕他。Lion預了要坐牢,「雨傘運動、光復行動,政府都沒有積極回應,人民自然會反抗。」本民前首先提出「以武制暴」,當時Lion沒有排斥也沒有擁護,卻在一夜間把這種信念實踐,只因在強權壓迫下苦無出路。
事件中,Lion屬於控罪較輕的抗爭者,「我向家人或朋友,都是說一句說話,我只是由大監獄搬去小監獄。」他認為香港人接受高壓統治,好比坐牢。Lion被分配到西貢壁屋監獄,並戴着一個識別身份的名牌,「個牌寫住,你犯了甚麼罪,服刑期多久,大家都知我衰乜。」當年泛民急於與暴力切割,獄中又龍蛇混雜,問道會否被罵是「暴徒」?Lion說,「我不理會的。有一句金句講得很對,我不喜歡你說的話,但我會誓死捍衞你的言論自由。」
憾無法與手足同行
二○一八年初,他受SocREC老總梁日明(Paul)邀請,加入其網台做攝影記者。適逢台灣九合一選舉,他一口答應,立即飛到台灣追訪,「我們應是第一間飛去台灣做直播的!」沒想到一年後,香港即爆發了反送中風暴,公民記者也要衝鋒陷陣,穿梭於橡膠彈與汽油彈之間。
Lion直言參與社運的身份不同了,由參與者變成記者,「始終要中立地報道事件。」老闆Paul曾告誡,當記者就不能再衝,否則身份令人混淆。Lion遵守承諾,並說如果再讓他選擇,也會當攝記,但遺憾無法再與手足在街頭抗爭。
記者︰陳娉婷
攝影︰鄧欣、陳港怡、盧君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