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交額外租金半年急增6,800宗

公屋交額外租金
半年急增6,800宗

【本報訊】自2017年10月,房委會開始實施經修訂公屋富戶政策起,截至2019年10月31日止,房委會共錄得32,600戶住戶需要繳交額外租金,比起2019年3月31日止的25,800戶,逾半年間大幅增加6,800戶。房委會指出,每年平均因證實濫用公屋,包括丟空、分租或轉租單位、虛報資料又或未能通過「富戶政策」下的入息及資產審查等原因,而被房委會收回單位個案每年平均約500宗。

32,600宗繳交額外租金的租戶中,有28,740宗需要繳交倍半租金,即家庭入息超過每月最高入息限額2至3倍,比起2018/19年度統計得的23,000宗增加5,740宗;有3,610宗需要繳交雙倍租金,即家庭入息超過入息限額3至5倍,比起2018/19年度增加910宗。

此外,若然入息超出限額5倍,或家庭總資產超出限額100倍,則需遷出單位,又或申請定期暫准居住證或申請批出租約交回市值租金,而最新截至10月31日,錄得相關租戶250宗,比2018/19年度多190宗。

學者料數字續升

香港中文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莊太量相信,數據急增並非因為港人收入劇增,主要由於政府相關部門日漸加緊執法力度,所以才會半年間增加6,800宗繳交額外租金的個案。不過,他相信目前執法力度仍然未算最強,而且仍然有瞞報的情況,未來數字仍然會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