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截查遭警毆 青年守行為

拒截查遭警毆 青年守行為

【本報訊】23歲青年去年11月在九龍城碼頭被截查時拒絕出示身份證,遭十名蒙面防暴警察按在地上跪頸插眼,身體多處受傷,事後需留院4日,並遭控阻差辦公罪。案件昨日在再提訊時,裁判官批准他以2,000元自簽保守行為12個月了事,另須付300元堂費。

跪頸插眼 留院四天

被告陳譽升(23歲)原本被控一項阻礙公職人員罪。案件昨再訊時,控方稱如被告同意案情,可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撤銷控罪。

案發當晚7時16分,警員26136周俊鴻在九龍城碼頭巡邏時,發現被告形迹可疑,四處張望,見到警員時更想離開,故截停他檢查身份證。

惟被告突然情緒激動,警員四度作口頭警告,被告仍拒絕出示身份證並嘗試逃離,結果被制服及拘捕。警員在他的袋中沒有搜到任何可疑物品。

據辯方早前指,陳被捕時遭約十名蒙面防暴警察按在地上,警員涉跪在他的頸部,手指插眼,又將其面部壓於地面,導致陳的頭、面、頸及眼睛有瘀傷,身體多處受傷,需留院四天。
案件編號:KCCC2766/19
■記者袁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