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警提供毒品 商人判囚

向警提供毒品 商人判囚

【本報訊】反黑組男警向曾經親自調查的毒品案疑犯,多次要求索取毒品可卡因,疑犯稱害怕被警員誣衊,三次向警員免費或以折扣價提供毒品,男警更上門在他家中吸毒。疑犯終獲撤銷起訴,但換來被廉署控告,他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三罪,判監八個月,但串謀「他人」販毒的罪名獲撤銷。吸毒警現已停職。

涉事警員已停職

被告王偉明(60歲)為退休海鮮商販,承認三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餘下一項串謀販毒罪獲控方撤銷。三罪指被告2017年8月至12月犯案,換取警員優待。辯方求情指,警員本來正當查案,但後來濫用職權索取毒品,被告因害怕被警方誣衊或找麻煩才犯案。

案情指吸毒警王得嘉2016年10月的毒品案中,負責撿取毒品證物及向被告錄口供,案件後來撤銷對被告的指控。王翌年調任反黑,主動向上司要求與被告會面搜集情報,兩人在旺角警署、深水埗警署等地見面共三次。被告被捕後向警方供述,王起初主動接觸他,自稱「馬仔」及曾處理他的毒品案,要求提供毒品。被告三次提供少量霹靂可卡因,其中兩次王只支付市價的一半即500元,另一次「吸霸王毒」沒付錢,當中王更在被告家吸食。

廉署回覆指有關調查仍在進行,現不宜評論。警方指王得嘉已被停職。兩部門沒正面回應王與被告是否趁會面時,在警署內交收毒品。
案件編號:WKCC4070/19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