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案寫低拉人時間出庭掌心雷作供 沙展斷正

襲警案寫低拉人時間出庭
掌心雷作供 沙展斷正

【本報訊】屯門港鐵站去年9月22日晚有市民聚集,六旬地盤工涉嫌單獨行近警方防線指罵警員,其間被指雙手推警署警長,被捕時再涉踢傷警員,被控兩項襲警罪。案件昨開審,有在現場執勤警長作供時,被大狀意外發現手掌寫有「掌心雷」筆記,警長起初聲稱只寫了兩名警員編號以供備忘,裁判官要求他展示手掌給控辯雙方查閱,再揭發他還寫下拘捕被告時間。警長答問頓時表現失措,被大狀追問:「你𠵱家係唔係好緊張?係咪覺得好似講大話俾人斷正咁?」警長否認有不誠實意圖,辯稱涉事警員與他分屬不同小隊,而他本人記數字能力較差。
記者:伍嘉豪

男被告莊子東(64歲)否認當晚在屯門杯渡路V City商場外襲擊男警署警長嚴潔賢及警員戚健暉。嚴作供指,當晚非法集結人士不理勸喻離開,站在防線後排的他看見被告大吵大鬧,單獨上前,持長傘不停指罵警方人牆,用傘拍打同袍圓盾。嚴一人由後排上前警告被告離開,稱遭被告推心口及掃跌警棍。辯方指,嚴在案發後四天錄口供時,並無提及被告用傘拍打警方圓盾。嚴即改口承認看不到拍打情況,只見被告揮舞長傘,收回用傘打盾說法。

防線內只有嚴一人從後排上前介入,辯方大律師郭憬憲質疑:「乜你啲同事處理得唔好咩?」嚴稱任何人上前支援均屬正常,他加入是「加多把嘴」。嚴指被告用力推他,力度有如「爛仔打交出手問『咩事呀』」那種。

被告莊子東被指案發時滿身酒氣。易仰民攝

辯方質疑有心隱瞞

在場執勤的警長鍾志豪供稱,被告情緒波動,臉紅兼滿身酒氣,女指揮官在場嗌咪指示要帶被告離開。片段拍到戚由後方上前,猛力扯被告到警方防線內,辯方問此舉是否違背驅散行動,鍾不同意。鍾亦指戚一定不會拉扯被告,因當時沒必要身體接觸。他稱目擊被告踢戚頭盔近嘴部位置,力度頗大,戚表現「都幾痛楚」。

辯方要求鍾示範被告推撞嚴的動作,發生戲劇性插曲。鍾張開手掌時,辯方發現掌心疑寫有筆記,即要求鍾講出寫了甚麼。鍾回應只是寫了兩名同袍的警員編號「58991」和「58973」,稱希望作供較流暢和確實。辯方指記不起編號可在庭上要求翻閱口供紙。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指示控辯雙方閱覽鍾的手掌,辯方再發現有另一組數字「2321」。鍾連忙解釋是拘捕被告的時間,寫下掌心雷純粹為免記錯。辯方質疑鍾有心隱瞞:「頭先你又唔講?做乜唔講?博我問唔到?」鍾道歉,自言記憶數字能力較弱,又答非所問稱寫下2321因與戚等人屬不同小隊,不熟悉兩人編號。案件表證成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TMCC193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