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稱引渡案不涉「雙重犯罪」孟律師:加沒損失不成欺詐

堅稱引渡案不涉「雙重犯罪」
孟律師:加沒損失不成欺詐

【 《蘋果》特約記者悠希溫哥華直擊】
華為創辦人任正非之女兼前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的引渡聆訊,昨日繼續在加拿大溫哥華的卑詩省最高法院進行,仍然由代表孟的辯方作陳詞。辯方稱,孟案未有觸犯加拿大法律定義下的欺詐,不合「雙重犯罪」原則。法官反問,若溫哥華某人向外國銀行說謊導致銀行損失,在加拿大是否構成欺詐?辯方稱認為加拿大沒有損失,故不成欺詐。

孟晚舟在保鑣開路下離開溫哥華豪宅,準備前往法院,大批傳媒爭相採訪。

孟晚舟前年12月在加拿大轉機時被捕。中國隨後拘捕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及商人斯帕沃(Michael Spavor),控以國安罪嫌,二人至今仍被羈押,且沒有公開露面或獲准保釋。孟案聆訊進入第二日,在當地時間早上10時左右開始,辯方律師Eric Gottardi繼續陳詞,並維持之前論點,證明孟並未有觸犯加國法律進行欺詐,試圖以此說服法官孟在沒有「雙重犯罪原則」下,不適用於引渡案條例。

孟晚舟引渡聆訊續審,有示威者在庭外抗議,批評孟晚舟及華為。特約記者悠希攝

指用美標準將損加司法獨立

法官Heather Holmes在昨日聆訊多次與Gottardi唇槍舌劍。法官問加拿大法律是否有金融欺詐罪行,Gottardi沒有直接回答,指沒有美國制裁伊朗,就沒有所謂孟的金融欺詐,但法官顯然不滿意答案,稱「不是我問的問題」,再問如果有人在加拿大瞞騙某國銀行,招致該銀行損失,會否在加拿大被起訴欺詐?Gottardi稱法官只是虛構假設。

法官又問,如果德國有所得稅而加拿大沒有,有人在加拿大被指控隱瞞並逃稅,那應否宣稱引渡無效?Gottardi回應指,在引渡協議上對等原則相當重要,加拿大不能強行將美國的法律短暫地加諸在國內,故他認為同樣要宣稱引渡無效。另一位代表孟的律師Scott Fenton則辯稱,美國指控華為的行徑只是損害了匯豐銀行的利益,但無一個行徑是損害了加拿大的利益,如果用美國標準來衡量加拿大關於欺詐的法例,會導致加拿大司法的獨立性受損,「最終導致『雙重犯罪』的引渡原則,變成『美國犯罪』的引渡原則」。辯方在中午完成陳詞,法官當地時間中午前提出休庭五分鐘後,控方表示要更多時間搜證及回應辯方論點,法官決定是日休庭,明日繼續,將改由控方作反駁。

美國《紐約時報》引述孟晚舟好朋友、華為董事會成員彭博(Vincent Pang)指,孟其實是被困在「鍍金的籠子」裏,「她感覺自己被困住了」,面臨着巨大情緒壓力,未來充滿不確定,更要與四名生活在中國的子女長期分隔兩地。

杜魯多拒用特權交換公民

根據加拿大《環球郵報》報道,加拿大總理杜魯多於當地時間周二早上表示,拒絕以總理身份干預法治,運用特權以孟交換兩名被中國扣押的加拿大公民。

中國駐加外交官昨發出新春寄語,指當前中加關係遭遇嚴重困難,中方對此感到痛心,希望加方盡快作出正確決斷,採取切實措施,推動中加關係早日重回正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