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屬可要求葬浩園

家屬可要求葬浩園

【本報訊】海關緝私淺水艇在機場對開沙洲海面沉沒,三名海關關員溺斃,公務員事務局表示三人因公殉職,若家屬要求,將可獲安葬於浩園。而三名死者分別入職四至23年,家屬可獲發放相等於公務員36個月薪撫恤金。

發放36個月薪撫恤金

三名死者中,姓吳關員年資較長,1997年入職,已升至高級關員(沙展),其餘一名男署理高級關員及男關員,則擁有15年及4年工作經驗。根據公務員事務局規定,2000年6月1日後獲聘的公務員若因公殉職,其遺屬可獲發放一筆相等於該員36個月,同時包括強積金、公積金供走及約滿酬金。以現時高級關員及關員頂薪分別為38,910及29,455元推算,因公殉職的兩名男死者家屬,最高分別可獲約140萬及106萬的死因撫恤金。另外,而女死者是舊制公務員退休金計劃,遺屬可按一筆過或按月領取其退休金。

公務員事務局回應指,執行職務期間因公殉職的公務員,如其家屬要求,可獲安葬於浩園。香港海關會與殉職人員的遺屬聯絡以了解他們的意願。公務員事務局長羅智光已親自向海關關長鄧以海稱,局方會為殉職人員的家屬提供一切所需支援,希望能協助他們度過這困難傷痛的時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