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專題:戈恩潛逃再爆逼供制爭議 日本「人質司法」 終極目標為認罪

國際專題:戈恩潛逃再爆逼供制爭議 
日本「人質司法」 終極目標為認罪

日產汽車前董事長戈恩(Carlos Ghosn)涉干犯金融罪行在日本被捕,棄保潛逃後力陳當地刑事司法制度不公,令這個封塵的議題重新受到國際關注。有別於其他先進國家,日本常被詬病把被捕者當成人質,疑犯不認罪就難以獲釋,甚至會遭刁難及精神虐待。有律師指,「日本的刑事司法系統着重盤問,目的是要疑犯認罪」。

日本法律容許未經起訴的疑犯遭拘留長達23日,其間疑犯若不認罪,檢察官能以其他嫌疑向法院申請拘捕令,而法官一般都會批准,令疑犯拘留期不斷延長;拘留期間,疑犯可被每日長時間、不分晝夜盤問而沒有代表律師在場,他們的家人亦通常不獲准探訪;正式起訴時,不認罪的疑犯更可被控較嚴重罪行;而審訊期間,檢察官亦毋須將手上全部證據向辯方公開,即使證據有助疑犯脫罪。

不認罪的疑犯由被捕至受審消耗的時間數以年計,因此推動日本刑法改革、在東京執業的律師趙誠峰謂,即使疑犯最後無罪獲釋,過程中已付出沉重代價,部份人失業、名聲盡毀甚至家人離散。

檢察官位高權重

日本的刑事罪行定罪率高逾99%,其中89%基於犯人部份或全盤招認。曾任職檢察官23年、現推動日本刑法改革的律師鄉原信郎指「日本的刑事司法系統着重盤問,目的是要疑犯認罪」,檢察官的升遷也取決於他們能否令疑犯認罪。鄉原又謂,日本表面上雖然奉行無罪推定原則,「但即使疑犯無罪,對他們而言認罪還是比較有利,這就是日本人質司法系統最邪惡的效果」。

日本的檢察官權力極大,被視為社會秩序的守衞,檢察總長等檢察部門高官無論在地位或薪酬上都高於法務大臣,他們更有別於其他政府高官,會經天皇象徵式任命;但傳媒近年揭發了多宗檢察官濫權、偽造證據等的醜聞。

日本法務大臣森雅子本月初回應戈恩指日本司法不公指控,指他應該在法庭證明自己清白,而不是潛逃。美聯社

戈恩被指報細自己薪酬和侵吞公款,案件去年初提堂,保釋等待進一步調查期間他棄保潛逃。資料圖片

戈恩上月底從日本潛逃至黎巴嫩後,間中可見太太的座駕在其住所出入。路透社

或收緊保釋制度

法官亦樂意跟檢察官合作,因他們幾乎同源。日本同志社大學法學教授鍾斯(Colin Jones)謂,雖然名義上是三權分立,但屬行政的法務省與屬司法的法院會有人事互換,每年都會有逾100名法官臨時調職為檢察官,法務省旗下亦有至少一個部門經常由法官領導,刑事法庭法官通常以前是檢察官。但前檢察官、現為商務律師的牛島信就認為檢察官仍要受法院制肘,不認為法院批准手令寬鬆。

戈恩案轟動國際,被改革派視為施壓日本政府根據國際標準改革刑法制度的好機會,畢竟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以往多次要求日本改革,禁止酷刑委員會更在2013年批評制度停留在「中世紀」。然而,日本犯罪率奇低、檢察部門效率極高,而日本人傾向相信權威、假定被捕者落網必有因,因此國內一向不關心疑犯待遇,加上當地輿論集中報道戈恩逃避審訊,當其指控是藉口,日本政府未必會因外國介入就範,甚至可能以戈恩棄保為由進一步收緊保釋制度。
美聯社/《日本時報》/英國《經濟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