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院甩喉 哮喘漢裁死於自然遺屬憶述醫生鞠躬「可能覺得有責任」

屯院甩喉 哮喘漢裁死於自然
遺屬憶述醫生鞠躬「可能覺得有責任」

【死因研訊】
【本報訊】74歲患哮喘及慢性氣管阻塞的退休餐館東主,2016年因氣促被送到屯門醫院,四日後不治。死者女兒指父親死後,才得悉父親的呼吸儀器喉管曾鬆脫,並懷疑醫院插錯喉兼用錯血壓藥。死因庭陪審團昨日退庭商議四小時後,以四比一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死因為呼吸衰竭及哮喘惡化。屯門醫院向家人致歉,家屬則指對裁決表示感失望但尊重,並考慮循其他途徑追究醫院責任。
記者:袁楚楚

死因裁判官崔美霞昨早向兩男三女陪審團作引導時指,如死者有潛在足以致命的疾病,治療介入後沒有防止他死亡,即使以錯誤或無效方法醫治,其死亡原因是他的潛在致命病況,則事件屬死於自然。若死者沒任何患有危及生命的疾病,接受醫療後突然去世,才可裁定為死於不幸;如未夠資料判斷則屬死因不明。

死者邱名伴家人昨聽取死因裁決後,感失望但表示尊重。謝榮耀攝

陪審團為ICU提四建議

陪審團一度提問,若有某件事令死者病情惡化,其後死亡,算不算是「傷害」。崔官稱,如陪審團同意醫生證供,惡化的是病情、亦即哮喘惡化。陪審團再退庭商議一個多小時後,以四比一裁定死者死於自然,並向醫管局提出四項建議。死者邱名伴的五名子女昨均有到庭聽取判決,幼女得悉結果後不禁哭泣。家屬同意陪審團就屯門醫院ICU的死亡風險提出的建議,認為這四項建議正正是家人的投訴。

協助死者家屬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則指,由於哮喘為致命疾病,根據「死於自然」的法律定義,陪審團只能作此裁判,但這判決不代表相關醫生沒有疏忽責任。彭指事件顯示醫管局運作上的不足,尤其兩次事件都在凌晨發生,當時只有一個初級醫生當值。

本案曾傳召威爾斯親王醫院深切治療部顧問醫生葉曉怡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她指死者主診醫生年資淺,明知所用血壓藥「拉貝他樂」副作用是令氣管收縮,亦照用於死者身上,形容「都幾大膽」,認為用藥或是間接致死因素;又指12分鐘兩度換喉並非必要,亦懷疑是否曾插喉失敗。專家並批評屯門醫院處理事件時多處不足,包括醫生插喉時未有用儀器監測,院方提供數據有多處錯漏。

次女批評,屯門醫院無向死因庭的專家證人及家屬提供詳細醫療紀錄或數據,認為醫院有心隱藏真相、掩飾過錯。死因裁判官向家屬指,他們仍可循其他途徑追究相關醫院的責任,次女指家人會就此尋求法律意見,考慮到醫委會投訴。

家人搜集資料誓尋真相

邱名伴的死因聆訊審訊了六天,子女及親友幾乎日日全體出席。家人沒有律師代表,出席聆訊壓力甚大,做大量資料搜集準確提問證人,每人每日只睡幾小時。家屬指死者死後三年間,與院方有逾十多次書信往來,體會到普通市民原來難以取得院方文件。其中三女至今仍感不忿:「爸爸死後翌日醫院已經話開死因庭,點解啲數據仲可以唔齊,我到𠵱家都唔明。」

次女指聆訊初段一家對爸爸的死因仍感混淆,一來質疑為何不傳召照顧爸爸的護士上庭,反而傳召從無見過爸爸的陳勁松醫生,「講好多醫學名詞,我哋根本唔識」。三妹補充,直到專家證人作供,家屬一邊聽、一直淚流不停,「好似聽緊爸爸死亡嘅真實版本咁」。家屬有感死因太可疑,「我真係唔知點解會咁多巧合囉,甩喉冇數據、落錯藥又話趕唔切、換喉又插錯喉」。

三女憶述爸爸過身的凌晨,收到醫院電話趕到醫院,「啲醫生已一字排開、向家屬90度鞠躬」,次女稱:「𠵱家諗返,可能係佢哋覺得有責任。」

屯門醫院發言人表示,認為醫療團隊交代未盡完善,對此感抱歉,會認真研究死因研訊提出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