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表態撐警的楊明近來惹上連串是非,近日又被網民踢爆他開設在荔枝角工廈地舖的燉湯店,疑似違規經營,食環署昨日證實已收到相關投訴,並已經以無牌經營食肆罪行,向燉湯店提出檢控。不過《蘋果》昨日午飯時間再去該店了解,發現依然出售食物,並有食客在店內進食,無視違規繼續營業。
楊明上月跟女友莊思明、好友李霖恩、曹永廉、姚瑩瑩等到警總撐警,可惜被豬隊友將合照貼上網,即時被網民鬧爆,不少網民自此罷食他有份投資的燉湯店,令生意大受影響。上周燉湯店突然大排長龍,但隨即被網民篤爆出陰招,是以50元現金券吸客。近日楊明的燉湯店再遭網民狙擊,指發現他位於荔枝角工業區的燉湯分店涉嫌違規經營,並聲稱已向食物環境衞生署作出舉報。



工廈地舖
事緣有網民將一張違規事項轉貼到「黃色經濟圈」facebook專頁,指楊明在荔枝角工業大廈地舖開設的燉湯店疑似只領取「工廠食堂牌照」,只能招待該座工廈內上班的職工,不能招待街外食客,另有連登仔在討論區貼出一張有幾名交通警在燉湯店內排隊領取食物的相片,燉湯店疑似有招待街外客之嫌。《蘋果》就網民投訴事件向食環署查詢,其發言人昨日以電郵回覆指已收到相關違規投訴,指涉事燉湯店沒有申請「工廠食堂牌照」,只是僅領取「食物製造廠牌照」,即指店舖只能提供外賣,不能堂食,因此已向有關店舖負責人以無牌經營食肆罪行提出檢控。


不可堂食
食環署發言人回覆指:「根據記錄,查詢所指位於九龍荔枝角長義街10號昌隆工業大廈地下3號A2舖的處所,領有本署簽發的食物製造廠牌照,處所只可配製及出售食物供人在該處所以外進食。本署曾接獲該處所容許有關工廠大廈以外人士光顧的投訴。本署一直留意其情況,並在2019年9月及今年1月發現該處所有人出售膳食供人在該處所內進食,已向有關店舖負責人以無牌經營食肆罪行提出檢控。」根據法例,違反《食物業規例》的有關規例,一經定罪,最高罰款為港幣5萬元及監禁半年,另加每日罰款900元。
昨日下午1時許,《蘋果》到此燉湯店了解,因正值午飯時間,店內差不多已坐滿9成客人。店內設有長形枱及約30個座位,雖然每張凳及當眼柱位皆貼上印有「Staff Only」(職員專用)字樣的白色字條,但客人卻也是照樣坐下進食。記者走到收銀處叫食物,並稱堂食,店內職員即收錢及給予單據,之後記者領取食物,食物皆用可循環再用的餐具盛載。事後記者再向收銀員查詢,指有網民投訴此食店涉違規經營,收銀員與另一位職員一齊望向相關網民指控的圖片,二人呆站近20秒仍沒有回答,記者再追問:「會唔會同你老細反映吓?」其中一位女職員才說:「會,會同老細反映吓,唔該你。」
採訪、攝影:皓騫、徐錦池、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