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前局長蘇錦樑的胞弟蘇錦威涉在律師行任職期間,欺詐合共2,000萬元按揭貸款。他與涉案律師行同僚被控欺詐及洗黑錢等罪,昨在區院受審。控方透露案情涉及「數冚數」,蘇錦威先向一間財務公司訛稱獲業主授權抵押一個西環物業,獲借款1,000萬元,並與同僚攤分部份款項;未幾他重施故技,再向另一財務公司借款1,000萬元用以償還首筆貸款。但蘇最終無力償還第二筆貸款,要胞姊出手「填數」。
首被告蘇錦威(43歲)及次被告蘇潤餘(50歲)案發時均是梁家樂律師行的職員,該行現已結業。兩人否認一項洗黑錢罪,蘇錦威另否認兩項欺詐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
涉案物業位於堅尼地城石山街,由兩名業主透過共同持有的偉章國際有限公司(GML)購入。
用胞姊公司本票「填數」
控方指蘇錦威獲律師行指派處理該物業交易後,從未將物業轉讓契交還GML,並於2014年11月向樂天按揭訛稱獲GML授權抵押物業,成功借貸1,000萬元。及後兩被告一同訛稱獲業主及GML授權,要求樂天將款項存至次被告任董事的一間離岸公司。
控方續指,樂天於2015年發現涉案物業從未在土地註冊處登記法定押記,於是向業主、GML、Chilly及梁家樂律師行提出民事訴訟。蘇錦威隨後利用兩封假信件,指示另一間律師行在聆訊中為業主及GML抗辯,但當時業主及GML根本不知正被索償。

同年2月至6月期間,蘇錦威向錦豐財務公司訛稱獲授權抵押涉案物業,並提交假冒業主簽署及載有虛假GML蓋章的文件,成功獲批1,000萬元貸款,用以償還第一筆貸款。數月後他利用胞姊蘇潔兒所持公司發出的銀行本票,向錦豐贖回第二筆貸款。聆訊下周一續。
案件編號:DCCC415/18
■記者劉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