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案檢控押後 官拒撤宵禁令

蒙面案檢控押後 官拒撤宵禁令

【本報訊】特首林鄭月娥會同行政會議去年10月以緊急法訂定《禁止蒙面規例》,惟其後高等法院裁定緊急法與蒙面法部份條文違憲,政府及後上訴,現正等候裁決,而首宗控以違反蒙面法的案件於昨日再訊。律政司以等候司法覆核上訴結果為由,申請將案押後。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惟拒絕辯方撤銷兩名被告宵禁令的要求。

去年11月裁定違憲

蒙面法去年10月5日午夜零時生效。男被告大學生吳隆平(18歲)及女被告蔡玉雲(39歲)同被控非法集結罪,另各被控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控罪指二人10月4日深夜至5日凌晨約1時半在藍田啟田商場外的啟田路一帶犯案。據了解,男被告被指戴上普通口罩,女被告則涉戴上黑色布製口罩。

高等法院去年11月裁定緊急法可以於「危害公安」情況之下立法的部份違憲,蒙面法主要條文亦違憲。

本案於高等法院頒下裁決當日第二次提訊,當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考慮相關事宜」。控方昨日表示,「考慮到本案情況」,申請再押後案件12周,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
案件編號:KTCC179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