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裝修」滙豐索20萬

無業漢「裝修」滙豐索20萬

【本報訊】無業漢不滿滙豐銀行配合警方打壓星火同盟並凍結其7,000萬元資金,上月30日「裝修」上水廣場滙豐,用鉗敲裂自動櫃員機屏幕、廣告燈箱及玻璃。他早前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案件昨判刑,裁判官按報告建議,判有毒癮的他入戒毒所強制戒毒;至於賠償,由於滙豐要求的賠償金額由上次約10萬元,突倍增至20萬元,超越裁判法院權限,故不頒賠償令,由雙方自行安排。

粉嶺法院大樓

超越裁判法院權限

辯方昨指被告王繪豪(34歲)獲團體協助,願悉數賠償,團體代表已帶備全數現金到庭。控方指接獲警方最新回覆,滙豐稱損失20萬元,高於裁判官權限。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一度提議先頒下10萬元賠償令,惟控方認為交回雙方直接處理較好。

辯方求情指,被告還柙兩周已有充足時間反省,他失業半年,現靠積蓄維生,母親要重新申請綜援。辯方指被告不會再參與示威活動,將集中精力照顧高血壓母親,半年前亦結識女友,有穩定感情生活。案情指,被告破壞時右手受傷並在現場留下血迹,閉路電視亦拍下過程。警方在現場附近截獲被告,被告警誡下承認因不滿「星火」戶口被凍結而犯案。

據庭外了解,被告現時選項包括直接聯絡滙豐「交收」賠償金,或由滙豐民事索償,但受制於規管洗黑錢法規,滙豐或難以直接收取款項。
案件編號:FLCC17/20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