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稱警要脅:不招認造死你妻母

被告稱警要脅:不招認造死你妻母

【水喉通炸彈案】
【本報訊】警方昨搜查上水河壩村及吳屋村,指發現炸彈及炸藥原料,包括在農地挖出100克烈性炸藥,稱威力與TNT炸藥相近。29歲男住戶全家被捕,包括其母、妻子及家傭,其中男住戶被控製造爆炸品罪,罕有晚上9時被押解至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辯方投訴警方拒讓大狀陪同被告錄口供,更要脅若不招認會「造死你太太、媽媽」,被告才不情願錄取口供;同時間大狀查詢案件進度,警方明言昨晚不會提堂,結果被告出庭時要找其他大律師代表。

漏夜提堂 逾百人聲援

案件晚上近9時半開庭,逾百市民旁聽支持。被告黃偉然(29歲)報稱機械技工,本周二被捕;其家人則昨日被捕。控罪指他昨日在吳屋村附近製造俗稱DNT的強力炸藥。控方指有大量鑑證工作要做,要求押後約13星期。

控方指,被告14日被捕後,警方在其屋內找到化學品及其他工具,包括強力硝酸、計時器、思疑硫磺粉、卡式石油氣罐、丙酮等。至昨午案件有「飛躍性」和突破性進展,警方在屋外泥地掘出涉案100克糊粉狀強力DNT炸藥,是土製炸彈啟動炸彈的動力來源。控方指被告在調查期間供出如何取得涉案物品。

警方在農地掘出懷疑黃色粉狀炸藥。警方提供圖片

辯方大律師陳偉彥指,被告本由另一大狀代表,大狀昨下午5時獲警方告知不會提堂,後來從新聞界消息得知要開庭,再向警方確認時對方仍「十問九唔應」,終致被告出庭時要轉聘大狀。辯方指有關物品實為一般通渠水、裝修用天拿水等,硫磺更是用作驅蟲驅鼠,存放在村屋工具室屬十分常見,所謂計時器更不像計時工具,而是測試電流和電器運作的儀器。

辯方續指,被告錄口供時要求找律師,但警方沒理會,而他沒律師陪同錄口供時,正是大狀致電警署對方稱不會提堂之時。辯方指警方更威脅「如果唔認晒佢,就會造死你太太、媽媽」,其口供可信度成疑,亦因全家被捕,故沒人為被告提供人事擔保。

署任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拒批保釋,被告還柙至4月14日再訊。群眾目送囚車離庭時,法院外有30名警察列陣駐守,沒發生衝突。同案被捕人數增至13人。警方指相信有人將在大型公眾活動中使用有關懷疑炸藥,圖襲擊警員和警方設施。
案件編號:FLCC2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