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翁死因研訊】
【本報訊】74歲患哮喘退休餐館東主,2016年因氣促被送到屯門醫院,四日後不治,懷疑院方插錯喉兼用錯血壓藥。死因聆訊踏入第六日,死者家屬批評院方隱瞞真相及掩飾過失,直言過去數年受盡委屈,向醫管區尋求真相不果,只能依靠死因庭為亡父討回公道,期望醫護人員坦誠面對錯誤,才可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
記者:袁楚楚
死者及醫管局代表昨結案陳詞,死因裁判官今引導陪審團退庭商議,就死因作裁決。死者邱名伴次女昨稱,爸爸在他們心目中是慈父,很疼錫五名子女及媽媽。爸爸主力照顧患肺癌的母親,亦教導子女何謂承擔。她憶述爸爸入院時,醫生稱其情況穩定、進展良好,料數日後可轉出大房,「我哋以為可以好快接走爸爸返屋企,如常生活」。未料其後兩度收到電話,父親離家人而去,「一夜間,救返;又一夜間,救唔返」。其後家屬才獲告知連串事故,他們大感驚訝、難過、委屈,過去數年去信醫管局尋求真相,均失望而回,最終只能依賴死因庭為父找出真相。
每個決定都影響一條命
家屬認為接連發生甩喉、用錯藥及不必要換喉的事故不可接受,形容這些不幸本可避免,質疑為何不用喉管監察儀、不準備更好的藥。家屬點名批評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主管陳勁松醫生,指他稱插喉不用監察儀屬正常的說法,「醫生每個決定都影響一條命,點解可以知而不做?醫生唔係以病人最大利益做考慮㗎咩?」
她指父親遇到一位年資淺的主診醫生是不幸亦不理想,形容當時主診醫生林棋偉「憑信心插喉」,質疑醫生會否比機器更準確。她又批評屯院未有公開完整數據,是隱瞞真相及掩飾過失,認為爸爸的死亡實屬無辜,望裁決還爸爸一個公道。次女最後稱,「我哋悲傷,但我哋冇怨恨,只有真相可以慰藉家人,真相係對家屬最好嘅良藥」,稱仍感謝所有照顧病人的醫護人員。
醫管局代表大律師馮國礎陳詞時,死者入院前已患嚴重哮喘,需多次覆診,至今並無證據顯示死者首次心臟停頓十分鐘與甩喉一事有關,而甩喉「最差都只係五分鐘」,並不會立即令病人缺氧。他又引指主診醫生插喉雖沒用機器監察,但「冇監察亦不代表插錯」。
至於使用有副作用的藥,馮大狀指「總係可以事後問點解之前唔咁做」,但用藥是主診醫生的臨床決定,醫生亦自言知副作用,故應尊重醫生決定。
死者2016年5月12日因氣促入院,14日凌晨心跳停頓十分鐘後「搓返醒」,其間喉管曾鬆脫;至16日凌晨再因喉管內氣囊爆裂,兩度換喉,經搶救至凌晨5時終告不治。
案件編號:CCDI2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