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相被捕 青年扣兩日七千元保釋

影相被捕 青年扣兩日七千元保釋

【本報訊】大前日在西九龍中心美食廣場用手機拍攝知名藍店「空姐牛肉飯」的23歲姓何大學生,誤拍兩便衣警容貌,被警方藉詞電筒照射濫捕,被帶署調查近48小時後,直至昨午3時才獲准保釋外出,下月中旬返警署報到,但保釋金卻要7,000元,一直協助何的深水埗區議員李文浩認為保釋金額過高。民權觀察則謂事主被指涉及的罪名令人費解,而事主扣留兩天才獲准保釋,易令人覺得警方在借用48小時羈留程序去懲罰一些被捕人。

何為公開大學三年級學生,當日他疑在警署被警員打臉及打下體,事後事主要求到醫院驗傷,惟被警方拖延,於近6至7小時後才送院,事主鼻部紅腫,其後一直留院觀察,留醫至昨午才出院。

23歲青年日前因拍攝藍店「空姐牛肉飯」時誤拍兩便衣警容貌,遭帶署調查。

民權觀察:照普通電筒如何襲擊

李文浩批評,當日何拍照誤將兩便衣警拍攝入鏡中後,在場警員涉嫌說謊誇大執法權力,先是訛稱市民拍攝警察已是違反法庭命令侵犯警察私隱,擬帶走事主,後來又藉詞便衣警被人用電筒照射及事主有電筒,改口以涉嫌普通襲擊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名將他拘捕。

至於7,000元保釋金,李認為是異常高,因此類案件,一般保釋金都是500至1,000元。對於警方指何涉用電筒照射便衣警,李文浩稱,當日事發後不久他已到達現場,曾向在場市民查問,無人見到有警方所指用電筒照射警員的情況,而何袋中有一支普通電筒,但電筒非攻擊性武器。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對警方指控何的罪名感到奇怪,普通電筒照射如何構成襲擊,除非是近距離直接照射,否則在公眾地方有光線照射,頂多涉及騷擾,不會構成刑事罪行。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