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哮喘翁死因聆訊】
【本報訊】74歲患哮喘及慢性氣管阻塞的退休餐館東主,2016年因氣促被送到屯門醫院,四日後不治;死者女兒懷疑醫院插錯喉及用錯血壓藥。死者的主診醫生昨日在死因庭聆訊時指,當日使用血壓藥「拉貝他樂」時已知其副作用,亦已評估過風險;若要使用另一款較好的藥,便需開單到藥房,「分分鐘要成粒鐘」。
男死者邱名伴,2016年5月12日因氣促入院,14日凌晨心跳停頓十分鐘後「搓返醒」,但喉管曾鬆脫;至16日凌晨再因喉管內氣囊爆裂,經搶救至凌晨5時許死亡。
時任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駐院醫生林棋偉(圖)承認,ICU有幾款降血壓藥,死者已使用三硝酸甘油酯作第一線治療,但此藥與某些藥物機制相似;如無效而另再開藥時,不會考慮同一機制藥類。若要選擇不同機制、又即時用到的只有「拉貝他樂」,是ICU常用的速效藥物。
指已考慮藥物副作用
林續指用此藥時已知有令氣管收縮的副作用,平衡風險及病人利益,故減一半分量並攤分一小時以靜脈注射,其後在監察下亦加大擴張氣管藥對抗。他指如用另一款不影響氣管的藥物Esmolol,則需開單傳到藥房,「來回一定半粒鐘,分分鐘要成粒鐘」。家屬質疑院方為何不預先準備,林指用第一線藥物時死者情況有起伏,當時認為仍有空間增加用量。
死者死前曾12分鐘內兩度換喉,林指首次換喉因「爆波」有必要,而第二次換喉則因懷疑濃痰塞住喉管,又指插錯喉的機會極微。
時任屯門醫院病理學醫生張世彥指,解剖報告顯示死者肺葉充血但無肺炎、心臟無梗塞,評估死因是呼吸系統衰竭及哮喘發作,死者體內的「拉貝他樂」份量屬治療範圍內。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2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