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多次向傳媒發律師信的前特首梁振英,不滿理大學者鍾劍華前年8月在網媒「立場新聞」撰文,重提他參選期間的「小桃園飯局」及指與會者「有江湖背景」,同月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鍾及立場誹謗。高院昨處理案件管理事宜,雙方透露本案大約要審15日,但有意在開審前洽商和解。
如要審理 需時15日
早前聆訊披露,原告梁振英、首被告鍾劍華及營運立場新聞的次被告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全部同意交由陪審團審理本案,未知對案件勝算有何影響。梁一方昨稱,各方估算審訊需時約15天,現正向兩位調解員索取報價,雙方願意在開審前傾談能否和解。各方亦同意毋須就責任及賠償額徵詢專家意見。聆案官何志賢指,審理15天或以上的案件屬「長案」,將交另一名法官排期。至於需否作審前覆核或再召開案件管理會議,則交由主審法官決定。
立場新聞早前表明會眾籌50萬元打官司、「打贏梁振英」,又指訴訟開支及一旦敗訴的賠償,對依靠民間贊助及廣告收入的立場新聞是生死存亡考驗。
案件編號:HCA1993/18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