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警暴】
【本報訊】特首林鄭月娥多次用監警會報告作擋箭牌,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暴。昨有傳媒披露報告初稿,揭示警方在6.9、6.12及7.1事件多宗罪,包括前線指揮官欠缺溝通、沒將和平集會市民與暴力示威者分開處理、發射催淚彈欠清晰「停火」指引、新屋嶺不適合作羈留用途等。報道更引述「監警會中人」指,或在報告建議特首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民權觀察批評,報告僅概括提及各事件中警方部署,如只有建議,沒有問責,料公眾不會收貨。
記者:羅繼盛
《信報》昨引述消息披露監警會報告初稿部份內容,指報告將提及6.9、6.12及7.1事件,以及警方武力使用、委任證和新屋嶺扣留中心問題。其中6.12警方在中信大廈外發射催淚彈險釀人踩人,專案組發現當天現場三名主要指揮官嚴重欠缺溝通,如某指揮官決定發射催淚彈時,另一名指揮官卻不知情;有指揮官下令出動橡膠子彈時,其他指揮官竟未獲通知;警方發射催淚彈前未有中止集會,亦致未能分辨和平參加集會的市民。
專案小組亦質疑警方於7月1日在立法會的部署,指經6.9和6.12的大型衝突,應預計到立法會或成攻擊目標,惟警隊當日只駐守立法會大樓內,而非大樓外。
同受關注的新屋嶺扣留中心,報告提及中心只有兩條電話線,手提電話訊號極差,難以對外聯絡,加上缺乏律師會面室等,不適宜作扣留中心之用。報告同時揭示,警方缺乏清晰指引何時「停火」等問題。至於7.21元朗白衣人事件和8.31太子站事件,報告只作簡單描述,沒有確切評論。
報道又引述「監警會中人」稱,監警會成員會要求在報告建議特首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或賦予監警會調查及傳召權,但能否寫入報告要由主席梁定邦決定。該份約300多頁的報告仍需經過監警會大會通過,方可提交特首及正式公開。
民權觀察:無人負責難收貨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回應傳媒查詢時承認,未能在本月內向特首提交報告,期望2月初完成。他又指,專案組已完成初稿,但仍有資料補充。小組正進行核實工作,並續向警方索取資料。
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表示,報告一般會交代事件情況和警方不足,但若表明建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則較罕見。他又相信,公眾更着重有否人員要負責,建議監警會應在報告中交代警方在各個事件和問題上,是由誰落決定或負責該行動,而非只將事情輕輕帶過。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則認為,現披露內容揭示警隊行動指令不一致,以及「有放無收」的武力使用態度,情況令人驚訝和憂慮。王批評報告內容似僅概括提及各事件中警方的部署、指令等,未見會處理警員在行動中有否使用過度,甚至非法武力問題。現時公眾正正不滿警方濫權卻毋須承擔後果,如報告只有建議,沒有問責,料公眾不會收貨。特首辦和警方回覆《蘋果》查詢時,拒絕評論相關報道。監警會稱,將在中期報告向公眾交代最新進展,不會就傳聞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