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人誌:隔窗的愛人

蘋人誌:隔窗的愛人

四個月前,他們在一起了。那時他們向彼此承諾,2019年的聖誕節,他們要一起吃聖誕大餐。U信守諾言,在平安夜那天,特地在臉上塗上精緻的妝容,穿起裙子,滿心期待赴約。然後,她拿起電話筒,凝視着玻璃後的他,良久卻不知說甚麼,而他們該死的只有15分鐘的時間。

「對不起,我沒有辦法跟你一起過聖誕……」他打破沉默,帶着歉意垂下頭。U微笑着搖搖頭:「儍啦,我以往都不怎樣過聖誕。」雖然她心裏想着:如果你在我身邊就好。他篤定回說:「出來以後,我會一次過補送聖誕禮物給你的。」然後,他們有一搭沒一搭的,聊自己、聊家人、聊香港。倏然,「咔」一聲,電話無情地斷了。他用口形對她說:「Byebye。」然後被身旁的懲教人員帶走。

這是他們在收押所過的第一個聖誕節。

記者:陳芷昕

U與男朋友因抗爭而相識,更一開始便認定對方為終身伴侶。

儘管U已在心裏想像過千萬遍,但在知道他被捕的一刻,她還是慌亂得不知如何是好。那天,他如常走上前線抗爭,卻沒有如常向她報平安,WhatsApp的最後上線時間,始終永遠定格在那時那分。一整個下午,U發狂似的不斷向他打電話,但另一端只傳來一把冰冷的女聲:「你打的電話未能接通。」腦海中不由自主地閃過不同恐怖的畫面:他會否變成海上浮屍?或從高處墮下變成血漿?她不敢再想像下去,只想要馬上看到他。她想要趕到他的家,但在街上攔截不到一輛的士,無助的她在街上哭了起來。直到晚上,她才收到他被捕的消息。她心忖:至少他仍在。懸着大半天的一顆心終於放下。

在決定走在一起時,U和男友已商討過若然被捕的後果。

「戀 情懷做依靠  沿途甜或酸 仍然互相緊靠」

U再見到他的時候,已是四天之後,在法庭上。在見面之前,她一直很擔心他會否遭毒打或虐待。看着身處犯人欄內的他,看來有點疲憊,但幸好沒有表面傷痕,U也才鬆一口氣。只是,被視為犯下「嚴重罪行」的他,不像大部份手足一樣,獲賜保釋的機會,要被即時還柙。

U的生活從此「充實」了許多。在他被捕的第一個星期,她睡了不多過9個小時,每天忙着與他的律師開會,又要找議員幫忙申請法律援助。身為一個普通的上班族,她對這些艱澀難明的法律條文和程序本來一竅不通,但如今她只能逼自己在最短時間內熟讀法例。她也充當了「兒子」的角色,幫忙照顧他的家人──即使她才剛在法庭上,首次見到他的家人。這些日子,U忙得喘不過氣來,有時她想痛哭一場,但她連這樣的時間也奢侈不起來。不久,她決定把工作辭掉,好全心全意打點男朋友的事。

辭職以後,U多了時間到收押所看望他。還柙人士每天有15分鐘的時間,與兩個人見面,扣除他與家人和朋友會面的時間,U一個月大約可見他十次,加起來的時間,少於三小時。15分鐘,不長也不短,U每次也很想說很多話,但每次又不知該從何說起。面對面時來不及說的話,他們就留在書信中說。寫一封信,U幾乎要花幾個小時,因為要以文字去解釋一件生活小事,也可能要用上一頁紙去寫,才能成功傳情達意。把信件寄出後,U每天最期待的,就是收到他的回信,但這往往是四、五天後的事了。

U不知道這算不算是「溝通」。她身邊沒有太多朋友,有時她想要與人傾訴,即使是再瑣碎的事情,她也想起他,但他無法給予直接的回應。有時,她不免感到寂寞,明明有男朋友,但他卻又像是不存在。U也不敢向他說出所有她知道的事。他說冬天很冷,裏面不夠毛氈,飯菜也很難吃,讓他食不下嚥。還柙兩個月下來,他消瘦許多。只是,日復一日,外面的世界繼續風風火火,但裏面的生活卻年年如一。他很急切想要知道一切,但他只能靜待第二日的報紙,告訴他前一日發生的事情,而他在裏面,依然無能為力。U不想在四面牆內的他,不合比例地無限放大負面情緒,就連她因車禍入院的事,也待康復才告訴他。

U現時的願望只是希望能拖着男友的手聊天看日落而已。

「他跟她始終從沒更改立場  永遠共勇敢的理想唱這歌」

有時U覺得,他們之間的距離,比跨國界的戀愛更遙遠。那些情侶,至少還會「回來」,可以一起拖手、相擁、接吻,U卻不知道將來有沒有辦法拖到他的手。她有想過,如果幸運的話,他應該會被判入獄幾年,不幸的話可能真的要坐上十年,而定罪人士每個月只獲准被探訪兩次,每次限時30分鐘。一個小時,他們還能說上甚麼話呢?

U的家人和朋友看着她在這兩個月內,為了男朋友的事奔波,都看不過眼。「為甚麼要浪費你的青春,去等一個不知道有沒有將來的人呢?更何況,你都不知道要等他到何年何月?」這樣的說話,U在這兩個月來,聽過很多遍。就連他也在信中這樣說:「你會不會覺得我很煩?會不會已經厭倦我了?我會不會拖累你了?如果你遇到另一個好的男人,請你接受他,因為我也不知道我甚麼時候才可以出來。」

早在二人決定一起的時候,他們就曾討論過,如果他要坐十年,她會不會等他呢?U記得當時她回說:「不知道呢,你最好就不要被捕。」但在他被捕一刻,她已經知道自己的答案。U也是運動參與者,他們因抗爭而相識、相惜。她愛上他,就是因為他願意為正確的事奮不顧身。她知道,他坐的是冤獄,做錯事的不是他,而是病入膏肓的政府、警察和制度。而即使他此刻身陷囹圄,她堅信他從未有一刻想過放棄香港,或為自己做過的事情而後悔,就算是十年後他出來時,如果運動不完,他一定會繼續發聲。「喜歡一個人,不可能因為他被捕,就停止喜歡他。你愛的是一個人的特質,與時間和距離無關。只要那個人值得,我就會等,多久也會等。」

平安夜後,U在2020年的元旦再與他見面。縱使隔着一塊玻璃,但看到男朋友時,U仍然像是大腦瞬間當機一樣,忍不住臉紅起來。一起了四個月,不算他還柙的兩個月,兩人相處只有兩個月的時間。兩人因抗爭而相識,說的話題都是政治,周末好去處都離不開遊行集會抗爭。拍拖的日子,好似只有一、兩日。U把他們看電影和溜冰的回憶,安放在腦海一隅。如果可以,多希望能再一起拖着手,好好聊天,看看日落。新年依始,這是U的願望。

後記 「從無懼槍炮 常寧願一生至死都與你戀」

訪問前,U問記者:「報道將會以甚麼形式刊登呢?」當她知道她和男朋友的故事,會在報紙上刊登時,她馬上答應接受訪問,因為他能透過訂閱《蘋果日報》,看到她想對他說的話。

待訪問完結後,U才向記者大膽透露她內心的想法:「其實我一開始跟他拍拖已認定了他,如果捱過了這一關,我們就結婚吧。」記者驚呼:「男朋友知道你這樣想嗎?知道一定很開心吧?」她馬上搖頭大笑:「這些肉麻說話,我才不跟他說呢!他是大男人,我也是大女人。他常常覺得我不夠喜歡他呀,因為我很多人追,他很怕我被人搶走,但其實他也很帥,我才怕他被人搶走!」得到U的准許後,記者決定化身為傳聲筒,讓他看到她的心聲。

亂世之中,愛情並不容易。除了擔憂自己和另一半會否受傷,更害怕被捕。

但從初夏走到寒冬,不少勇武小隊已七零八落,就連和理非參與有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集會,也得冒上被控非法集結的風險。某天,朋友告訴記者,她拍拖一個月的男朋友在抗爭現場被捕了,這輩子可能要背着一條暴動罪。比U的男朋友幸運,他獲准保釋候查,不用即時還柙。護照被扣起了,兩人無法一起去旅行;宵禁令也限制了他的出入自由,有次朋友夜歸,別人着她叫男朋友接她回家,她苦說:「他出不來。」然而,他們仍有面對面聊天、拖手、擁吻的機會。朋友說,這一切像是偷來的時間,每一次與男朋友約會,她都看成是最後一次,好像他隨時隨地,都會被奪走、或是人間蒸發一樣。有時早上在他身邊醒來,她都忍不住流淚,然後又在他醒來之前趕快把淚水擦拭,以免他愧疚。

這樣的愛情故事,每天都在香港上演。劇情峯迴路轉,柳暗花明,但記者從未聽說過有任何一對情侶想要放棄對方。U說:「放棄,我們才算是真正輸了。」這是抗爭者對另一半的愛,也是對香港的愛。

願有一天,香港人能看到你們在煲底下共諧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