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腐液還柙56日 兩人准保

涉藏腐液還柙56日 兩人准保

【本報訊】警方去年11月中在葵涌葵馥苑外巴士站截查一對男女,及後指他們管有一支綁着懷疑是漂白錠的高濃度腐蝕液體。涉案17歲中五男生以及正在英國攻讀法律學位的女生,自被捕後一直遭還柙,多次申請保釋不果。

控方突不反對

兩人被還柙了56天至昨日再提訊時,控方稱案件已完成調查,突然不反對他們保釋。裁判官批准兩被告以5,000元保釋至2月3日。

冼姓中五男生(17歲)以及女被告湯嘉欣(20歲)各遭控以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們去年11月18日在葵涌葵馥苑外巴士站,管有一支高濃度腐蝕液體及一片思疑漂白錠。保釋期間兩人不准離港、須每周向警署報到兩次,及禁足葵馥苑。

案件去年11月20日首度提堂,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不准二人擔保外出。兩名被告8天後再向羅官申請保釋,惟也被拒絕。及至上月初,湯向高院提出保釋申請,亦遭法官彭寶琴拒絕。湯曾獲台灣女記者撰信支持,指湯暑假返港加入運動,曾看見她於去年7月一次遊行上,撐傘為連儂牆擋雨,「寧願被雨水打在身上,也不願浪費眾多香港人的心血」。
案件編號:WKCC43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