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74歲患哮喘及慢性氣管阻塞的退休餐館東主,2016年因氣促被送到屯門醫院,四日後不治。死者女兒指父親死後,才得悉父親的呼吸儀器喉管曾鬆脫,並懷疑醫院插錯喉及用錯血壓藥。死因庭昨續聆訊,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主管陳勁松(圖)指「甩喉」及「爆波」非罕見,前者「每100條喉有一條會甩」,後者一周總有一、兩次;並指死者死前12分鐘內兩度插喉不會增加對氣管的刺激。
記者:袁楚楚
男死者邱名伴,2016年5月12日因氣促入院,14日凌晨心跳停頓十分鐘後「搓返醒」,喉管曾鬆脫;至16日凌晨再因「插喉入面個波(即喉管內阻隔分泌物的小球)爆咗」,經搶救至凌晨5時許死亡。
指死者不舒服揈甩
屯門醫院深切治療部主管及顧問醫生陳勁松昨續作供,解釋為何14日「甩喉」及16日「爆波」。他指插喉會引至氣管收縮,而有哮喘的死者有病歷半夜發作,陳估計死者當晚開始感不舒服,「一揈,連接位置就甩咗」。他指此情況常見,「每100條喉有一條會甩」,但強調甩喉不會立即令血氧急降;而16日「爆波」情況亦非罕見,「感覺上」一個星期總會一、兩次。
至於為何死者在48小時內接連不幸地「甩喉又爆波」,陳指施用類固醇後會令氣管敏感度降低,令情況難搞或與預測情況不同。
家屬多次問陳如何確認沒有插錯喉,陳指插喉不難、就如「放支筆入筆筒」;並解釋插喉後死者呼氣出現「氣進入肺部才會出現的喘鳴聲」,調查中從未懷疑醫護插錯喉。
昨日庭上披露,死者死亡當日醫護曾於12分鐘內兩次換喉管,第二次換喉死者同時心跳停頓。家屬質疑為何短時間內兩度換喉,陳解釋,首次換喉是阻隔分泌物的小球漏氣,換喉後死者仍「入氣不好」,故需拔起以排除是喉管塞住。陳指,再次換喉非不合理;而拔出再插喉,不會增加對死者氣管的刺激。
「睇唔到同事呃我」
家屬問,主診醫生其後交更看報告才知病人曾「甩喉」,作為管理層,是否接受醫生在急救時並不知情。陳承認溝通情況不理想,但處理上無分別,相信甩喉後護士很快發現並處理,「同事已做當時可以做嘅嘢,睇唔到同事有怠待或者呃我」。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CCDI27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