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延長開庭審理抗爭案

研延長開庭審理抗爭案

【本報訊】抗爭事件被捕者逾6,000人,建制派建議當局設特別法庭處理、甚至24小時開庭,馬道立昨致辭時表示,公正審判並非法庭必須因應被告人的個人或政治觀點作出有罪或無罪的判決,強調迅速處理案件雖然有其好處,但亦須謹記公平的審訊是至為重要。馬道立又指,為了應付預期龐大的案件量,司法機構較早前已成立專責工作小組,研究法院如何以最佳方式迅速處理這些案件,當中包括延長開庭時間,司法機構將就建議諮詢持份者。

「最需要維持法官水平」

司法機構工作及法庭判案近年屢受抨擊,甚至有法官被惡意中傷,馬道立回應法庭被指延誤審訊及拒絕保釋的爭議時,指出法院履行公義的關鍵要素在於審判必須公平公正,當中包括任何受刑事控告之人有權獲充份時間及便利準備答辯。他強調,有意見或批評指法院處理案件出現延誤都必須有理可據,又指絕大多數與近期社會事件有關的案件,在拘捕及落案起訴被告人後的首次法庭聆訊,控方都會請求法庭給予時間以便搜集證據及徵詢律政司意見等,時間通常長達數周或更長,法庭會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安排最早的日期審訊;除非案件涉及某些特殊情況,例如存在棄保潛逃或干擾證人的風險,否則法庭一般會准予保釋。

馬道立於典禮後見傳媒,指估計現時有數百宗相關抗爭案件有待處理,因法官數量有限,各級法庭運作都有一定影響,未來會諮詢大律師公會、律師會和律政司討論解決方案。他指延長開庭時間亦非想像中簡單,牽涉大量人手配合,並須確保案件獲公正公平審理,「最需要係維持法官嘅水平係高,唔可以立亂話委任多啲人啦」。
■記者梁穎妍、梁銘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