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誤闖示威區警新屋嶺私刑逼交車cam片

司機誤闖示威區
警新屋嶺私刑逼交車cam片

【本報訊】被謔稱為「新疆嶺」的新界北部新屋嶺拘留中心,再次傳出警暴。受害人阿強(化名)投訴,警方為取得其車cam片段,致電預約拘捕,翌日到警署候查時,警方在車cam未有搜出相關片段,懷疑阿強故意銷毀,把他送到新屋嶺拘留中心。阿強沒被告知以何罪名被捕下,被拘留10小時,警員拳打腳踢,又要他吃白麵包和飲廁所水。

阿強於8月尾某天晚上駕車誤入示威區,「一班防暴block咗我架車,我就喺同一條路掉頭走,之後我架車嘅車頭已經係示威者,車尾係警察,兩邊喺度對峙」。之後防暴驅散人群,他就駕車離開。翌日有警員致電預約拘捕,稱要取其車cam,「睇邊啲示威者掟嘢」。預約拘捕當天,阿強向警方解釋,因車cam記憶體有限,沒儲存的影片會被覆寫及刪除,所以沒有相關示威片段。

曾駕車誤闖示威區的受害人投訴,警方為取得其車cam片段,把他送到新屋嶺拘留中心10小時。

拳打腳踢 提供廁所水「飲用」

從事刑事案件多年、跟警方素有交手的律師陳惠源(Benson)說:「差人話自己有合理懷疑,其實佢哋講呢句就係毫無合理疑點,如果佢哋有,就應該由法庭頒下,合規合法的搜查令取得影片。」警方不能假設物主知道影片內容後刪除影片,背後有evil thinking(邪惡念頭),「我嘅財產,我夠時間要銷毀我啲紀錄,唔好畀任何人,尤其是特區差人去描繪你腦筋入面諗緊乜,咁樣好危險」。

阿強在警署兩小時後,被安排跟其他被捕人士一起上旅遊巴到新屋嶺。警員起初拒讓他致電律師,之後着他用自己手機打。阿強不虞有詐用FaceID解鎖,警員一手搶了他的電話,「我話:『你哋咁都得呀?』佢就話:『呢度冇CCTV,我做乜都得。』」他又指控,警方在其WhatsApp向聯絡人發出百多個相同訊息,引他們交出跟阿強去非法集會的證據。

「好彩係佢send出去個語氣太斯文,我朋友覺得唔似係我,問多兩問覺得唔對路,有啲朋友知道我俾人拉咗……佢(警員)問我WhatsApp入面係咩人嗰時有拳打腳踢,我話:『我唔需要同你交代呢啲嘢。』」

阿強在新屋嶺提出想吃東西,警員給他麵包和廁所水,他因太餓吃掉,結果被扣留10小時後無條件釋放。他說自己不是參與示威,也非在示威現場被捕,沒料到會得到如此對待。「呢半年佢哋離譜到乜地步大家有眼睇,你話告非法集結,瘋狂駕駛,你講啫,你告唔告得入?」

■記者程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