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燒國旗認罪 辯方呈畫作求情「年輕人如畫布 冀官添色彩」

青年燒國旗認罪 辯方呈畫作求情
「年輕人如畫布 冀官添色彩」

【保釋過年】
【本報訊】9.21「光復屯門公園」遊行,起步15分鐘即遭警方舉黃旗腰斬。及後一名青年涉在屯門大會堂外焚燒國旗被捕,昨日承認侮辱國旗罪。他的代表大狀求情時指,精於繪畫的被告本身就如一張空白畫布,期望法庭判以非監禁式刑罰,「幫佢畫上色彩的一面,而不是變成一片灰暗」。裁判官聽取求情後,批准青年保釋過年,等候判刑。
記者:袁楚楚

被告鄧智樂昨日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辯方大律師陳頴賢求情時指,被告於單親家庭長大,剛踏入21歲,現為咖啡師學徒及兼職紋身師。辯方呈上並讀出11封求情信,被告母親及胞姊亦到庭旁聽支持。大狀讀出求情信期間,被告母親在旁聽席上一度以紙巾拭淚。

被告母親於信中指兒子本性善良,已知悔過;胞姊則稱被告十分懂事,就讀中學期間已兼職幫補家計。律師補充,被告每月均向聯合國難民署捐款,顯示他是善良的年輕人,而非作奸犯科之徒。

「年輕人人生就如一張空白畫布,畫咩上去,其實係可以控制到。」

被告在自撰的求情信中透露,他的目標是成為咖啡師,期望終有一天能代表香港參加國際咖啡拉花比賽,自言為今次犯錯感慚愧,擔心因此無法追求理想,現已深切反省。

被告工作咖啡店的直屬上司在信中對他讚不絕口,指他為人有擔當,工作幾個月已熟習店舖營運,並可領導新同事。信中又指,被告不斷練習拉花,技巧明顯有進步,更知道被告期望能參加國際比賽,為香港揚威海外,認為他是有目標及熱愛生命的年輕人,相信他是一時衝動犯案。

被告的中學視藝科老師亦指,被告畢業後在藝術上接受挑戰,積極迎接新事物,更創立個人手作品牌及創作壁畫。美術教室導師也指他鑽研繪畫,是出色的學生。被告中學的輔導員亦讚被告課餘時主動探訪長者,為社區作貢獻。

辯方向裁判官呈上三幅被告創作的塑膠彩畫作品。大狀指,被告只是一個剛開始人生的年輕人,就如一張空白的畫布,「畫咩上去,其實係可以控制到」。被告今次已受到很大教訓,需要依賴法庭正確的教導,協助他建立正確價值觀,「法庭可以幫佢畫上色彩的一面,而不是變成一片灰暗」。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聽過求情陳詞後,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判刑,其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並批准被告繼續保釋。

案情指,去年9月21日,屯門大會堂有職員透過閉路電視,看見有人從旗杆扯下國旗,其後被告與另外兩人扯開國旗,並用火槍及紙巾在國旗不同位置點燃,又踐踏國旗。當時有40人圍觀,傳媒亦有直播。同日晚上,被告在元朗另一次人群集結中被截停及拘捕。

案件編號:TMCC189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