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內衣設計師藏汽油彈 官明言判監

女內衣設計師藏汽油彈 官明言判監

【本報訊】女內衣設計師於去年10月大埔警民衝突中,被發現身藏三枚汽油彈,遭控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她昨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指她只是將汽油彈帶離現場,惟裁判官明言案情嚴重,對社會構成潛在危險,判監無可避免,將她還柙至本月24日年三十判刑,以索取背景報告。至於去年盂蘭節翌日被發現管有六枚汽油彈的兩名男子,昨亦認罪,分別被判監12個月及14個月。

女設計師王琬瑜(23歲)被指去年10月13日在大埔運頭坊近運頭角休憩處管有三枚汽油彈。辯方求情稱,王是基督徒,不會用暴力解決問題。她平日致力服務社區,犯案後感到後悔,冀法庭輕判。

粉嶺裁判法院

另案兩漢判囚

另案兩名被告則是持雙程證來港的商人李金朋(35歲),以及報住深圳的港商程偉明(61歲),他們被指去年8月15日在青山公路朗逸豪園外犯案。

辯方透露,李已婚並育有兩孩,沒有案底或黑社會背景。程則是貿易商人,有九次刑事案底。辯方指,兩人當時只是幫朋友將涉案汽油彈帶到上址,且因出於忠誠,沒有向對方查明原因。他們承認行事沒有深思熟慮,並不恰當。裁判官判李入獄12個月,程則入獄14個月。

案情指,當日凌晨警方在上址發現兩被告及另一男子站在一輛七人車車尾,形迹可疑,遂拘捕三人。司機趁機驅車逃走,其間車尾箱跌出涉案汽油彈。
案件編號:FLCC3026、4597/19
■記者劉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