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
【本報訊】8.31市民自發到港島各區「行街」,其後演變成警民衝突。警方事後起訴共16人,其中被控暴動罪的15人案件將於本月23日轉介到區域法院提堂。有兩度獲列院長嘉許名單(Dean's list)的歷史系大學生被告,申請到韓國考察惟被拒。
兩度列院長嘉許名單
15人被控去年8月31日在灣仔或銅鑼灣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其中一名被告、浸會大學歷史系學生許智銳昨申請本月18日起,到韓國考察一周並撰寫報告。代表律師透露,被告兩度獲列入院長嘉許名單,並呈上學系教授及系主任的信件,指出歷史需要親身認識。被告又向法庭申報,已報名到首爾大學作交流生。控方反對指,未見該大學回覆取錄被告,反之本案審期已定,如批准出境不理想。辯方反駁已一早交文件但控方沒回覆;控方既說要查證,辯方連系主任信件都已呈上,「都唔知點解今日先反對」。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最終拒絕離港申請。
另外,去年11月11日黎明行動市民響應號召中午在中環快閃,店務助理馮朗濤(21歲)被指在閣麟街美麟樓外管有一個鐵鎚。控方昨將控罪由管有攻擊性武器改為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辯方投訴自上次提堂已多次聯絡警方索取文件,至今仍未收到,要求法庭記錄在案。
案件編號:WKCC3532、3534、ESCC25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