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小學及幼稚園學生的2,500元學習津貼,今日開始接受申請。教育局指學校今日起可以到所屬區域教育服務處或教育局特別職務辦事處領取申請表格,再分發給家長。家長填妥表格後交回學校,由校方核實學生身份,學校須於下月14日或之前交回教育局。局方收到申請後,約需六星期逐步發放津貼。預計全港約有90萬名學生受惠。
中小學及幼園生受惠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財政司司長在去年8月公佈的191億元紓困措施中,提出在2019/20學年為中學日校、小學和幼稚園學生提供單次2,500元學生津貼,減輕家長負擔,有關措施去年12月6日獲立法會財委會批准。特首林鄭月娥在去年《施政報告》建議,有關津貼將於2020/21學年起恒常化。
該項學生津貼不設資產審查,所有就讀於提供本地或非本地課程的中學日校、小學和特殊學校(包括公營學校、直資學校、英基學校及私立學校)及幼稚園(不論是否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學生皆可獲得津貼,但夜校學生、自修生、持學生簽證來港就學及持入境事務處發出擔保書(坊間稱「行街紙」)的學生不符合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