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敦治醫院日前有到過武漢的女子拒絕留院及離開,政府急刊憲將武漢不明肺炎納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病人須強制隔離,但當中仍有漏洞;如病人若隱瞞曾到訪武漢,醫生亦無法將個案呈報。
只可提醒到急症室
身為醫生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病人無必要向醫生交代所有病歷,「病人講唔講佢有冇去過武漢,係冇犯法,可以拒答」。在此情況下,醫生無從判斷病患是否屬向衞生防護中心呈報的個案,郭補充,醫生只會按準則呈報個案,如因病人隱瞞而未有呈報,並不會因此觸犯法例,但他呼籲醫生除了向病人查問病歷外,亦需提醒病人求醫:「如果你有去過武漢,就去急症室啦。」
《蘋果》向衞生署查詢有關情況,衞生署未有正面回應醫患有否違法。防護中心已致函醫生及私家醫院,通知他們呈報詳情,但未有提及如遇上述情況,該如何處理。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32條列明,若明知自己患指明傳染病或是傳染病接觸者,藉身處任何公共交通工具,或身處任何公眾地方,而使其他人有受感染的危險,都可能犯法。身為律師的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表示,隨着政府將「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列為法定呈報傳染病,該病症也應用於上述規例條文。
拒絕於律敦治留院的內地女子因要照顧女兒而自行離開,日後若再遇同類情況可有豁免?衞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指,修例後當局有權力將懷疑個案病人隔離直至病情穩定。港府已提升應變級別至嚴重,代表有多個政府部門參與,有關人士可尋求社署協助,例如幼兒照顧服務。
■記者張雅婷、陳沛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