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震遠涉騙證監 申免坐犯人欄被拒商交所金手指將出庭頂證

張震遠涉騙證監 申免坐犯人欄被拒
商交所金手指將出庭頂證

【本報訊】行政會議前成員、「頭號梁粉」張震遠涉嫌串謀財務總監蔡達英利用五大欺詐伎倆,包括用空頭支票或報大數等方法,隱瞞其創辦的商品交易所財困,令證監會向商交所續發自動交易服務許可。張震遠被控串謀詐騙及欺詐罪,案件昨於開審。辯方甫開庭便以方便索取指示為由,申請讓張震遠不用坐犯人欄而改坐在公眾席前方。當時張亦於犯人欄內準備就緒,胸有成竹整理衣襟打算站起,但此時法官卻表明拒絕辯方的申請,張惟有繼續坐在欄內。
記者:廖希呈

案件以英語審訊,張震遠(60歲)早前表明拒絕使用繙譯。被頒破產令的張震遠成功取得法援,聘請資深大狀郭棟明及兩名大狀代表。張被控串謀詐騙和欺詐兩罪。張的下屬、時任商交所財務總監蔡達英(49歲)早前已承認串謀詐騙罪,並已承諾會出庭頂證張。控方將會大幅度依賴污點證人蔡達英的證供,亦會傳召證監會執行董事梁仲賢與其同僚、及中國銀行營運經理徐劍瑜等作供。

蔡達英

張震遠創辦的商交所於2014年被頒令清盤。 資料圖片

騙財務公司3,000萬

控罪指張和蔡於2012年5月至翌年5月期間,串謀向證監所隱瞞或沒有披露商交所財務狀況的重要資料,導致證監會未有撤回發給商交所的自動化交易服務許可。張另被控一項欺詐罪,指他於2013年4月12日至17日,向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訛稱新效控股有限公司的整體持股並未抵押給任何人,誘騙佳富達借出3,000萬元款項。

粉飾有足夠盈餘

控方昨讀出開案陳詞,指張震遠曾使用不同伎倆,意圖瞞天過海,以令證監會續牌。張及蔡分別是商交所時任主席及財務總監,商交所與證監會的所有互動與交易,均需經由張的首肯,張亦全權掌控商交所的支票往來及資金轉移,故張於案件中擔當主要角色。

商交所於2011年獲發自動化交易服務許可後,財政狀況隨即下滑,未達證監會要求。至2012年3月,商交所的財務狀況甚至未達暫緩令的標準。

控方指兩被告為免遭吊銷服務許可,多番瞞騙財務實況,曾以五大欺詐伎倆嘗試瞞天過海,包括存入空頭支票、注資後立刻撤走資金粉飾戶口狀況、訛稱有大額注資、提交未截數的賬單,以及改變財務報告上的時間及資金項目,以營造賬面看似有足夠盈餘的假象。

證監會於2013年5月揭發該被告訛稱有3,000萬美元注資,遂撤回交易服務認可。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7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