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單殺到 分期繳稅免附加費

稅單殺到 分期繳稅免附加費

【本報訊】反修例風波持續,稅單姍姍來遲,稅務局回覆本報指,首批2018/2019課稅年度的稅單已於去年12月2日起開始寄出,料大部份薪俸稅稅單都能於今年3月底前發放。一般而言,每張稅單的發出日期與繳稅限期至少相隔六星期,讓納稅人有足夠時間安排繳稅。

不過,相較打工仔過往會於8月至10月期間,已能陸續收到稅單,繳款期為隔年的1月及4月相比,今期打工仔延於12月初才收到稅單通知,並最快需在1月尾交稅;打工仔準備資金應付交稅的時間,大為縮短。恰巧年關將至,不少人可能會面對周轉不靈,而想提出延遲交稅。

稅務局料大部份薪俸稅稅單於3月底前發放。資料圖片

一般不超過六個月

香港稅務學會前會長王銳強表示,並不是每一種情形,均能符合向稅局申請延遲交稅的審批要求。他舉例指出,如稅局有六星期的繳稅通知,打工仔理應有相當充裕時間作出預備,故以此作為遲交稅的原因,理由並不充份。

惟他稱,若打工仔的繳稅日,剛好早於出糧日,而今年又為其第一年上班,除了繳交今年稅項,亦要支付明年的預繳稅,「咁樣夾埋兩年稅單咁揦脷,銀行戶口無嗰筆大數,呢啲特別情況,就有大啲機會可以延後交稅」。

當然,分期繳稅亦是一法。不同的是,今年分期繳稅將豁免繳付稅額5%的附加費。稅務局回覆本報指,局方會因應個別納稅人的經濟狀況,審批分期繳稅安排,還款期一般不會超過六個月。在個別特殊情況下,獲批准的還款期或會較長,但一般不會超過12個月。若申請人未能按時繳款,會被即時取消豁免徵收附加費的特別安排。王銳強憶述,過往申請分期者不多,去年也只有4,000宗,主要更集中在中小企業。但王明言,若打工仔不幸淪為失業大軍,在不用繳付利息情況下,分期交稅也算是「緩兵之計」。不過,由於相關申請手續繁複,如稅項只是數千元,則略嫌費時失事。

早前由網民發起的「超合作運動」,欲以交稅機械人的應用程式,逐元以PPS向政府交稅,務求每交一元,PPS將收取政府兩元手續費,變相令政府蝕錢。程式設計者更保證,按自己方式交稅並無大問題。惟必須注意在繳稅限期前,要繳付有關稅項,否則將會被罰附加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