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村代表遭DQ 朱凱廸撤呈請

選村代表遭DQ 朱凱廸撤呈請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圖中)前年參選鄉郊代表選舉,選舉主任以他「隱晦地支持港獨」為由「DQ」,裁定提名無效。朱去年提出選舉呈請,惟其後認為勝算不大,決定撤回,昨獲高等法院批准。沒有到庭的朱發聲明,解釋撤回是鑑於周庭呈請案判決,及潛在的龐大訟費。

DQ程序恰當程度難衡量

朱指從過去六個月可見,若不根本地改變政制,政府只會繼續利用選舉法例,按中共命令進行政治審查,這不會因一宗選舉呈請的勝敗而改變。

案件答辯人為選舉主任袁嘉諾,及當選八鄉元崗新村鄉郊代表的楊金粦,朱須向他們支付訟費。法官周家明批准撤回後指,現有案例只說明選舉主任有權「DQ」,及「DQ」的程序規範,但對於選舉主任判斷參選人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法庭應用甚麼測試去衡量是否恰當,案例尚未觸及,有待裁斷。

袁嘉諾前年「DQ」朱凱廸,理由是認為朱「透過行使所謂和平主張港獨的權利為名,從而隱晦地確認了他支持獨立是香港人的一個選項」。去年朱參選區議會,再次受袁嘉諾審查,朱承認放棄鄉郊代表選舉時的「自決」立埸,獲放行入閘,最終敗選。
案件編號:HCAL311/19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