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非政府機構(NGO)每年獲資助千萬元或以上,或資助額佔營運收入至少50%,須按整筆撥款手冊規定,每年向社署提交最高三層職員薪酬檢討報告。社署檢視後,會上載網站供公眾查閱,但不代表內容正確無誤。《蘋果》查核報告時,便揭發元朗大會堂管理委員會漏報公積金開支,須作修訂。
薪酬檢討計漏公積金
2018/19年度共有74間受資助NGO需呈交薪酬檢討報告。據元朗大會堂管理委員會提交的報告顯示,該年度首層職員總年薪約218.9萬元,較2017/18年度約197.8萬元,按年增加約10.68%。機構回覆《蘋果》查詢卻指,經修訂後,2017/18年度首層職員年薪為211.2萬元,按年增幅只3.6%。
機構承認接獲《蘋果》查詢後,才發現2017/18年度計漏部份公積金供款,隨即向社署提交修訂。社署回覆查詢也確認,元朗大會堂管理委員會於2017/18年度薪酬檢討報告的首層職員薪金中,未有包括134,487元公積金開支。雖然機構已提交修訂報告,惟事隔一年多,有關報告已從社署網站下架,公眾無法再查閱。
除了薪酬檢討報告外,所有受資助NGO每年也要提交周年財務報告,2018/19年度共有164間須呈交,而這些報告同樣錯漏百出。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教育及研究部主任熊百祥檢視去年度164間NGO財務報告,發現有機構的資產債務表有10個錯處,全是低級錯誤,「加減數都計錯晒」,也有機構錄得的盈餘不等於收入減支出。他指,有機構疑不熟悉整筆撥款操作,將整體公積金的赤字轉嫁下年度的撥款,未有自行承擔。
「核對完出街都有錯,真係好離譜!」熊百祥指出,財務報告需經會計核對及社署檢視後,才公開給公眾查閱,但每年他都發現很多錯漏,往往去信提醒機構及社署,對方才發現及作修訂。他批評社署監管不力,任由機構出錯,誤導公眾,無法準確監察公帑的運用,「唔核對就公開資料係無良,核對完都錯就係無能」。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