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英國30年前早知《基本法》漏洞,但提出的修訂始終不獲中方接納。歷史無法重來,但如果《基本法》的條文能按英方修訂重寫,香港這20多年的命運會否改寫?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看過英方修訂後,認為改寫條文或可增加人大釋法難度,並讓香港有機制削減單程證配額,但《基本法》問題根源在於人大一面倒的解釋權力,「佢哋夾硬嚟,你點改條文,都扭轉唔到件事」。
港無機制左右決定
英方提出的修訂當中,較有機會帶來實質分別的是第22條關於內地人來港定居的制度,英方建議制度由中港政府共同規管。戴耀廷認為,共同規管意味雙方均有否決權,屆時港府確是有途徑提出修改,包括削減單程證配額。不過他認為單程證更大程度是政治問題,「掉返轉講,如果大陸𠵱家想加到(每日)200人,咁香港可唔可以say no呢?」
至於有關自治及釋法問題,英方提出以第2條劃定「國防及外交以外」屬高度自治範圍,加上第158條列明香港法院擁有解釋自治範圍內條文的「獨有權力」。戴耀廷指出,若當年採用此修訂,人大要就居港權、政改、宣誓等「非國防、外交」的問題釋法,難度將會增加;但關鍵還是如何演繹國防和外交,「如果人大話,國防涉及制度穩定,而政改涉及政制嘅穩定,所以政改亦屬於國防,你吹佢唔脹。當然,以常識睇,你會話『有冇搞錯呀?』但係你點郁一個人大常委嘅決定?你冇機制郁佢呀」。
戴耀廷續稱,憲法必然是取決於演繹,但不代表條文用字不重要,「如果你take the text seriously,每隻字都緊要,你演繹要有合理性,唔會出現𠵱家嗰啲釋法結果」。他指《基本法》的根本問題,是缺乏處理糾紛的機制,解釋權一面倒落在人大常委手上,「佢夾硬嚟,大石砸死蟹,你又冇足夠制約,無論點改個條文,都扭轉唔到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