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頭襲警案】
【本報訊】去年8月3日「旺角再遊行」後多區有示威,一名大學生被指深夜遭帶上警車後用頭襲警,隔天即被起訴。去年11月第三次提堂時,辯方投訴多番索取檢控文件都不果,「一版都冇」,裁判官訓斥控方和警方代表,謂「唔好同我講盡快」,下令控方即日將警員供詞交予辯方。案件昨再提堂,辯方又再次投訴,稱六度發信及致電警方,索取警察證人的隨身記事冊副本,惟「一版都冇」再度發生。裁判官亦不滿,經休庭商討後,最終警方承諾最遲下月初提供文件。
案件昨在觀塘法院處理。控方及警方代表聽到投訴顯得錯愕,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聽罷,要求警方代表「李sir你企起身」,警方代表解釋有關記事簿「仲揾緊」,徐官反問:「記事簿唔係一早寫好咩?」
控辯雙方一度在庭上對質,徐官不滿控方:「遲遲唔交出嚟,永遠拖到最後,要我指示先畀,人哋唔係last minute(最後一刻)先要求你。」徐官下令休庭,要求控辯及警方「三口六面講清楚佢」。
檢控主任休庭時拍枱
休庭期間,檢控主任埋怨辯方律師「開庭前你唔講,係要開庭後先拎出嚟講」,並轉身向警方案件主管說:「咁都要畀㗎。」檢控主任同時輕拍枱面,狀甚不滿,隨後要求案件主管及調查探員調上前排坐在其身旁。
最終警方承諾會於下月7日下午4時之前,將辯方索取的所有文件交給辯方。案件的答辯則押後至本月14日進行。根據控罪書記載,本案案件主管為東九總區重案組2A高級督察黃月珍。
被告譚皓宇(24歲)被控於8月4日,在黃大仙警署外的警方便裝車輛內襲擊警員冼鴻源,據指警員頭部被撞傷,左手手指扭傷。
案件編號:KTCC15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