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旦當日兩名涉在灣仔軒尼詩道「裝修」匯豐銀行分行的學生被控刑毀等罪,昨押往東區法院提堂。其中17歲中六男生投訴在沒有掙扎下,仍遭警員兜面噴胡椒噴霧,押返警署期間被要求跪在警車,返警署後亦被人用硬物打後腦。裁判官自言不是處理投訴的適當人選,建議被告若受傷應求醫及驗傷。
廚工水馬寫字罰2,000元
被告姓高男生(17歲)及學生黎柏璣(21歲)各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高涉損毀出入口玻璃門,黎涉損毀木圍板。同案另一名無業漢廖俊升(23歲)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指他同日同地阻礙警員A執行公務。
三人獲准保釋至3月2日再訊,其間須宵禁。辯方為高姓被告投訴警察暴行後,裁判官林子勤稱記錄在案,惟表明自己非處理投訴的適當人選,建議高若受傷,應求醫及驗傷。
另外,中年男廚工黃國杰(43歲)因對近期警察濫權看不過眼,上月11日途經住所附近的警察學院偵緝訓練中心時,以黑色箱頭筆在路邊水馬寫上「畜生(牲)」,塗鴉面積約半米乘一米大,被巡警發現拘捕。他昨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
當值律師求情指他衝動及情緒上一時想不開而犯案,明白表達意見須用合法途徑。裁判官同意水馬損毀情況不算最嚴重,但批評廚工行為仍屬不恰當,判罰款2,000元及向政府賠償277元清潔費用。
案件編號:ESCC35、WKCC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