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區議員男助理去年8月在商場梯間,伸出手機拍攝女途人的臀和腿,途人發現後上前查問揭發。議員助理早前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昨於西九龍法院接受判刑。
他透露因新一屆區議員任期已展開,現已離職,但會回議員辦事處做義工。裁判官認為再犯風險不大,判罰80小時社會服務令。
梯間影女途人臀腿
被告鍾志順(35歲)報稱任職議員助理,早前承認於2019年8月22日,在荃灣綠楊坊地下至平台的樓梯,利用手機拍攝一名女子的下半身。無律師代表的他,昨向裁判官稱職位任期已在元旦結束,現時在找新工作,並呈上教會傳道人的求情信。
裁判官指出,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內容正面,被告有參與活動開拓生活圈子,有機會改變過往生活模式和問題,認為他再犯風險不高,判處社服令。
案件編號:WKCC4027/19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