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一屆區議員前日上任,但部份人仍未有辦事處可用,包括大批獲分配公共屋邨議員辦事處的新當選議員。多名民主派區議員引述房屋處消息指,署方批准落任區議員於任期完結後可續租辦事處兩個月,他們炮轟有違過去一貫處理手法、有刻意阻礙民主派新議員履行職務之嫌。
民主派素人李詠珊在區選擊敗競逐連任的牛頭角下邨區議員、民建聯張姚彬。李在當選後與房署達成共識,上任後將租用牛頭角下邨、張原有的區議員辦事處舖位,作其新區議員辦事處。李上月底獲悉,落任區議員於任期完結後可續租辦事處兩個月才交出單位,而且多區都出現類似情況。李向《蘋果》表示,過去未能連任議員只能續租舖位一個月,惟今次換屆房署突將寬限期延長至兩個月,做法令人懷疑。
「街坊會以為佢仲係議員」
她指辦事處「交吉」後仍要花時間裝修,至少要上任三個月後才能啟用,質疑房署令其地區工作添困難,「𠵱家開街站物資要周圍放,屋邨老街坊又唔可以成日搵到議員,搞到街坊以為(新任區議員)冇做到嘢」。她已聯同其他觀塘公屋選區新任區議員去信房署,要求交代。
大埔區亦有相同情況, 區政聯盟成員姚鈞豪在宏福選區擊敗民建聯胡健民,本打算租用胡位於廣福邨內辦事處,但獲通知胡2月底才退租。姚指未能租用辦事處阻礙履行職務,以他所知,同樣擊敗民建聯、大埔前區會主席黃碧嬌出任廣福及寶湖區議員的連桷璋亦面對同一問題。他斥,若落選者的辦事處繼續運作並提供服務,「街坊會以為(落選者)仲係議員,唔公平」。
房屋署回覆查詢時表示,根據房委會既定政策,議員若未能連任,需在租約期滿後交還議辦;如未能如期交回單位,可申請暫准證形式繼續租用,以兩個月為限。
■記者陳嘉裕